近年来,呼吉尔特蒙古族乡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坚持以加强基层党建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基层、强基础、建机制,创新探索“党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模式,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化解、早处理,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建引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发挥党委统领全局作用,把党的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结合,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政法委员为副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员干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认真梳理矛盾纠纷隐患,对一般的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化解;对疑难复杂、影响面广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疏导化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矛盾纠纷产生。全面建立矛盾纠纷调解谈心谈事室,实现一个口子进、多个部门联合调处的工作机制。成功打造自治区示范司法所,选树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努·新卡,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逐步形成,夯实了基层基础,树立了法治权威,锤炼了干部队伍,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人为本,紧扣基层社会治理“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秉承“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主线,把人民群众的诉求放在首要位置,集中精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近年来,调解矛盾纠纷360余件。其中,彻底有效解决前进新村三小队大棚20年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把群众工作做到炕头灶前,集中攻坚,利用15天时间,依法、高效、妥善化解难题,为70户大棚种植户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被中国法制报作为基层化解纠纷典型案例予以刊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解决库热村5000亩土地流转、库某900亩草场纠纷、努某51万余元房屋纠纷、库热村牧民与企业之间的噪音污染问题及牧民和企业共用一条道路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受到群众“点赞”。
“三治”融合,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严格落实基层调解员一天一上报、一周一排查工作制度,采取边排查、边调处、边化解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村民“法治”意识。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设立法制宣传专栏,聘请的法律顾问不定期下村进行法制宣传,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宣讲等宣传宣讲方式,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0场次,受教育群众1.3万余人次,通过办公阵地LED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150条。不断提高村民“德治”意识。全面开展平安创建细胞工程,以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清真寺为主要抓手,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族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截止2023年底,创建平安家庭1940户,优秀平安家庭980户,完成创建率达90%以上。
预防为主,打好基层社会治理“主动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打通诉求办理的“断头路”,搭建起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综合执法人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通过电话、现场回访等形式回访群众,跟踪诉求办理情况,看问题是否依法依规调处,看解决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看诉求人是否理解信服,全面了解群众对所反映问题、诉求办理成效和解决结果的满意度。对问题解决群众评价“差”的,及时跟进了解,确定专人持续跟踪推动相关部门解决,直至群众满意为止,真正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有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