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各族群众:
美丽乡村是我家,环境整治靠大家。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镇人居环境,建设整洁有序、清洁美丽、生态和美、宜居宜业的共同家园,镇人民政府动员全镇各族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全面开展常态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觉清洁环境卫生。每日早晨全员行动(包括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全面清扫房前屋后、屋里屋外、店里店外及房前渠道、人行道、绿化带环境卫生,定期对门前绿化树木浇水除草,随时保持自家房前屋后干净整洁,争做守护环境的好公民。
二、自觉拆除乱搭乱建。对房前屋后、经营门店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草场乱搭乱建的各类建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即日起,在自家院内建房、建棚圈时,提前向所属村居申请并办理合法手续;未批先建的,先依法清理拆除、再补办审批手续。希望全镇干部群众遵法守法,避免个人违法、财产受损。
三、自觉清理乱堆乱放。对自家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沙子、砖块、石头、柴火等全面搬运至自家院内,需临时放置的,提前向所在村居报备并于当日搬到院内,时刻保持自家门前干净整洁。
四、自觉清理残墙断壁。对自家残缺破旧、倾斜倒塌的院墙进行全面整治、快速维护,及时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修建、改善自家环境。
五、自觉管好家禽牲畜。按照“牛羊入圈、鸡鸭进舍”的要求,管好自家家禽牲畜,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得随意放任不管,更不允许牲畜啃食绿化苗木、践踏他人农田、污染人居环境。居家养殖的,用好棚圈、舍饲圈养;牲畜转场或外出饮水的,由养殖户出工出力或出资聘人,牲畜通过时随时做好牲畜粪污清理和保洁。养殖户家庭的牲畜粪污,不得随意堆放在房前屋后和公共区域,须及时拉运到田间地头,共同爱护环境、守护清洁。
上述事项,请全镇党员干部群众于3月19日前全面完成并常态坚持落实。自2023年3月20日起,对村(居)劝告不听、屡教不改、肆意妄为的,镇人民政府将会同县生态环境保护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等规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在村居群进行点名通报;涉嫌违纪违法违规的,将直接移送纪检监察、自然资源、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办、坚决处理。
希望全镇上下党员示范、干部带头、干群同心,同心守护生态环境、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履行义务、尽好职责、贡献力量。相信,在我们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科克苏镇的生态会更加良好、环境会更加和美、生活会更加美好。
科克苏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