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专题学习11次,开展法治专题培训4次,覆盖全体干部职工及乡镇统计员。通过集中学习、案例研讨、法规测试等形式,切实提升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教学内容,在县委党校乡科级进修班授课1次,全年开展统计法治宣讲6场次,覆盖基层干部500余人次。
(二)依法履行统计职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强化数据全流程质量控制。全年共开展数据核查企业58家,覆盖全部“四上”企业,核查数据项1200余条,发现并纠正问题数据37项。联合县发改委、商工局等部门开展投资项目数据现场核查12次,确保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真实可靠。建立健全“即报即审”机制,推动数据审核关口前移,提升数据质量治理水平。
(三)学习贯彻反恐维稳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统计数据安全保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年组织专题学习4次,覆盖全体干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涉密数据不上网、上网数据不涉密”红线。全年开展统计专网、移动存储介质专项保密检查3轮,整改弱口令、违规外联等隐患。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单位安全保障力度,消除办公室安全隐患1处。对统计数据的公布采取涉密管理,行业部门需要的统计数据一律提供上级统计机构依法公布的法定数据,杜绝提供没有依法公布的数据,保障了统计数据的安全。
(四)聚焦法治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全年组织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报告12篇,提出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开展统计服务进企业,深入企业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和法治宣传30余次,帮助企业规范报表填报、提升数据质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狠抓问题整改,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针对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中查摆的11条问题,制定整改清单,逐项销号,全部整改完毕。在上级法治督察反馈的5类14个问题上,结合单位实际撰写整改报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每月专题研讨1次,开展重点企业专项培训4次,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培训2次,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和协同配合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2025年在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统计法治意识仍需加强。部分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不深,依法统计意识淡薄,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一些企业统计人员流动性大、专业素质不高,缺乏系统的统计法治培训,导致统计台账不健全、数据来源不清晰、报表填报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基层统计员对统计法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存在“数据差不多就行”的错误观念,影响了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部分乡镇统计人员配备不足,统计人员“一人多岗”现象普遍,专职统计员比例偏低,统计工作质量难以保障。部分村(社区)未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调查“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基层统计数据收集效率低、质量难保障,难以适应现代统计工作的需要。
(二)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深度不够。目前,我局具有国家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仅有3人,面对全县“四上”企业和大量投资项目,执法力量明显不足。统计执法存在“覆盖面窄、频次低、深度浅”的问题,部分行业、领域长期未纳入执法视野,形成监管盲区。同时,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经验不足,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企业对统计执法存在抵触情绪,配合度不高,增加了执法难度。
(三)统计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实效性不强。当前统计普法宣传仍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举办讲座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互动性和针对性,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统计普法内容过于理论化,与统计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导致“听了就忘、看了就过”的现象较为普遍。新媒体手段运用不足,统计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有限,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拓展。
⠼font face="黑体"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统计法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员法治素养。结合2026年正式启动的全国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依托“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法治进企业、统计法治进乡村等系列宣传活动。制作统计法治微视频、动漫、案例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培训,增强“关键少数”的统计法治意识。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监管能力。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力争2026年新增持证人员2人以上,不断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对接,争取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统计执法培训、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活动,提升执法实战能力。规范执行上级下发的《统计执法规范化操作指引》,统一执法流程、文书模板、证据标准,推动统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统计执法人才库”,吸纳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人才参与统计执法,提升执法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健全统计基层基础,夯实依法统计根基。推动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明确乡镇、村(社区)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推动基层统计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实施基层统计能力提升工程,2026年计划开展乡镇统计员轮训4期、村级统计员培训4期,培训人员300人次以上,实现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全覆盖。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统计调查手段由纸质报表向电子台账转变,2026年力争实现“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全覆盖,提升统计数据采集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