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族人民: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以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目标,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已于2021年通过国家认定,按照每两年一次复查的要求,拟申请伊犁州人民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工作进行复查验收。现将我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23日(时限15天)
二、公示内容
1.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工作汇报;
2.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3.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国表);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县(市、区)统计报表。
三、投诉受理部门
伊犁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联系人:杨龙 联系电话:0999-8290038
特克斯县教育局
联系人:冉晓强 联系电话:0999-6623515
附件: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工作汇报
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县(市、区)统计报表
特克斯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