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特克斯县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公示

来源:特克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4-08-01 11:08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拟确定特克斯县人民医院、特克斯县中医医院为特克斯县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1日﹣2024年89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确定对象有异议,请向特克斯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米芳     范琳玲

联系电话:0999-6622592    0999-6628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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