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来源: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4-07-05 12:07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伊犁历史悠久,地缘优势突出,水土光热资源得天独厚,矿产资源富集,生态环境优越,旅游资源独具魅力,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是祖国西北重要生态屏障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重要支点。202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达1179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新高,州直毕业生预计达2.59万人。为帮助同学们更快更好地找到心仪的岗位,2024年伊犁州人社局将结合24项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举办系列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请关注“伊犁州就业服务网”、“伊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信息和就业创业政策。

伊犁州党委、政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增添助力。这里有招才引才的好政策、选才育才的好舞台、留才聚才的好环境,诚挚邀请你们选择伊犁、留在伊犁。伊犁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各方,强化政策落实,优化服务保障,助力你们乘风破浪、扬帆起航,成就人生梦想!

如果您正在求职

可以登录伊犁州就业服务网查看招聘岗位和招聘会信息,主动办理求职登记,投递电子简历,我们会尽快联系您。当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或登门拜访时,请配合提供就业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以便我们定制精准服务。

如果您有意愿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我们将推荐合适的培训内容或见习岗位,并给予补贴支持,帮助提升实践能力。家庭经济或身体状况等方面有特殊困难的同学,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优先推荐岗位,优先提供服务。

如果您已落实工作单位

请及时办理就业手续,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选择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如果您有志创业

可以参加创业培训,申请培训补贴,提升创业能力;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启动资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降低创业成本;可以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获取开业指导、孵化服务、场租减免等支持;还可以参加各类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我们将提供项目展示、培训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

如果您暂时不考虑就业

请珍惜宝贵时光,认真规划职业生涯,或专注备考深造,或参加培训提升技能,或投身社会实践,为长远发展积蓄前进力量。

如果您内心迷茫,不知前路如何选择,请多跟亲友师长聊一聊、谈一谈,也可以寻求当地人社部门的帮助,我们将为您提供职业指导。

今年,我们还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募集见习岗位4501个,您可以在伊犁州就业服务网查询见习岗位并报名。

不管您在何处工作生活,都不要忘了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结转等手续,确认人事档案转递去向。

还要特别提醒大家,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防范虚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贷等求职陷阱。如遇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举报。

时代各有不同,青春一脉相承。伊犁是富于创造、活力十足的热土,也是充满温情、安放身心的港湾,我们打开大门、敞开胸怀、张开双臂,欢迎大家到伊犁创新创业、打拼发展,愿你们抓住际遇和机缘,早日找到心仪的工作,去创造生活和事业的无限精彩!

需要查询就业创业政策的同学

1.咨询政策服务和办事指南,请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http://www.mohrss.gov.cn)、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或拨打12333电话咨询。

2.查询招聘信息,请登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或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伊犁州就业服务网(www.bjrc365.com)或你就业创业地人社部门网站进行查询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各地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办理失业登记,请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https://www.12333.gov.cn),也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登录求职登记小程序,可通过上述平台网站,或通过微信等APP扫描二维码(附后)。

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调档函”应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曾从党政军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出,或拟转往上述单位的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来源: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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