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来源:特克斯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5-11-05 16:11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县禁止开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86036.47公顷,涉及呼吉尔特蒙古族乡、喀拉达拉镇、喀拉托海镇、阔克铁热克柯尔克孜族乡、齐勒乌泽克镇、乔拉克铁热克镇、特克斯7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本公告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本公告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农作物且未采取相应水土保持措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特克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特克斯人民政府

                 2025115

附件:

特克斯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1

呼吉尔特蒙古族乡

9420.70

219.06

2

喀拉达拉镇

42156.73

1175.67

3

喀拉托海镇

70670.14

1077.53

4

科克苏镇

0.00

12.97

5

阔克铁热克柯尔克孜族乡

63090.87

1529.48

6

齐勒乌泽克镇

22911.21

702.26

7

乔拉克铁热克镇

76362.98

1634.29

8

特克斯镇

1423.85

1720.77

合计

286036.47

80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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