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条例》有关规定,特克斯县应急管理局开展2023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示。
2023年度,下拨特克斯县中央冬春救助资金56244万元,救助受灾人员37户150人。一般救助标准为300.5元/人,重点救助标准为377元/人。下拨特克斯县自治区冬春救助物资106件,救助受灾人员37户106人。
公示期3个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等形式向特克斯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特克斯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别尔德别克·热斯伙加特克斯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联系电话:13909992193
特克斯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