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克斯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的公告

来源:特克斯县民政局 日期:2024-02-10 11:02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明确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民办发〔202334号)文件精神,有序落实特克斯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照护对象

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无传染性疾病及暴力倾向,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二、纳入集中照护流程

1、申请。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低保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由监护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交申请。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进行复审并报送民政局。

2、审核。民政局按照乡镇上报名单,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对申请对象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并符合入住条件的,推荐入住养老机构。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其监护人可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民政局申请救助金。县民政局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同时确定救助金额。

3、发放。救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次月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经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同时书面告知理由。

三、集中照护机构

1、机构名称:特克斯县社会综合福利院。

2、服务内容: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洗涤、心理、精神支持、健康娱乐等服务。

望广大群众互相转告,请有意愿且符合入住养老机构条件的完全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属,及时与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及乡镇民政办联系报名。

联系人:古丽扎提(特克斯县民政局民政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3779132201

联 系 人:地娜(特克斯县民政局社会综合福利院院长)

联系电话:19990935139

特克斯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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