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专业类别主类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案件来源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立案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结案日期 |
执行结果 |
处罚程序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1 |
史文俊中西医诊所 |
92654027MA778KTN7T |
特克斯县特克斯镇阿扎提街3环 |
史文俊 |
医疗卫生 |
特克斯县史文俊中西医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特卫医罚2024第[2]号 |
2023/12/19 |
2024/01/17 |
2024/01/26 |
完全履行 |
一般程序 |
非卫生技术人员[史廷义_](姓名)等[1_](数量)人正在从事[为患者输液_]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