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1、《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伊州财建〔2024〕48号)
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林资字〔2022〕109号)
二、补助对象
特克斯县脱贫户范围内,已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协议的生态护林员。
二、 补助标准
全县生态护林员223人,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测算(分12个月进行补贴,每月补贴833元或834元),共需资金223万元,此次下达资金为47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三、发放方式
银行卡(社保卡)发放
四、发放时限
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
五、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特克斯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王虎,联系电话:17509997899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刘俊龙,联系电话:13679911005
2.特克斯县林业和草原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赛德拉洪·亚生江,联系电话:13619973745
经办人(站长):任健,联系电话:13319996166
3.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许远征,联系电话:13519989634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严欣欣,联系电话:15209995954
附件: 特克斯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公告表(生态护林员补助)
特克斯先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