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特克斯县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特克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日期:2024-04-18 23:04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 》(伊州财农202350号)要求,下达特克斯县小麦“一喷三防”资金75.4万元,为切实发挥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一喷三防”作为小麦管理最直接、最有效的关键增产措施,在做好小麦拔节期化学调控,有效控制株高、优化群体、健壮个体的基础上,做好穗期防病治虫,防止低温冻害、干热风、倒伏和早衰等危害,减少小麦因灾损失,促进小麦保穗增重,挖掘增产潜力,努力赢得粮食丰收主动权。

二、补助内容和实施范围

(一)补助内容。针对我县小麦种植实际情况,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采购防控小麦条锈病、白粉病、赤霉病、麦蚜、红蜘蛛等病虫害所需的杀菌剂19%丙环·嘧菌酯1920公斤、植物生长调节剂5%调环酸钙·25%甲哌200公斤、杀虫剂50%吡蚜·异丙威1020公斤,覆盖小麦种植面积12.5万亩。

(二)实施范围。2024年,特克斯县各乡镇小麦种植区。

三、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组织开展喷雾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自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获得补助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必须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补助标准。亩均补助6元左右。

(三)补助方式。补助方式主要为物化补助,切实做好农药、肥料等政府采购和分发工作,同时认真核实作业任务和相关服务协议,将采购的物资及时分发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组(农户)。对药剂产品留样备查。

四、实施方式

根据我县实际将补助面积分解到乡镇、村,将作业地块落实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统一组织喷施作业地块应集中连片,实行整乡整村推进。具体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统一开展。

五、强化管理

(一)严格程序。我单位制定好实施方案,提交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在物资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厂家、企业等。在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确定后,要汇总服务组织名称、服务区域、作业面积、作业方式、使用农药、肥料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及数量、联系方式等信息,同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一并报送伊犁州农业农村局汇总。

(二)规范管理。县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部《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的要求,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坚决杜绝挪做他用,注重发挥纪检、监察、工商等部门的监督作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组织实施。认真核实作业任务签订服务协议,将采购的物资及时分发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组(农户),在实施作业前兑现,组织农技、植保等相关部门的机防队、统防统治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粮大户,统一开展“一喷三防”工作。同时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时效性,必要时可采取后补助方式,提前开展喷防作业,实施单位药确保防控物资及时发放,要抓住小麦拔节、灌浆等关键“窗口期”,统一开展喷防作业,确保不误农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结合特克斯县实际,按照高效便民、不误农时的原则,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调度掌握小麦种植情况,提前下达喷防作业计划任务。及早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技术措施、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喷防措施落实落地。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资金下拨准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确保第一时间下拨到承担实施喷防作业主体。

(二)强化技术指导。组织有关技术专家根据病虫监测结果和农情会商防灾重点,分区域有针对性确定农药、肥料种类及其比例,制定小麦“一喷三防”技术规程,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技术培训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社会化服务人员了解掌握“一喷三防”重点、喷施药肥品种和功效、喷施关键时期等技术要领。

(三)广泛宣传发动。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到我县种粮农户的切身利益。充分利用当地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一喷三防”对提高小麦产量的重要作用,层层组织发动,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开展小麦“一喷三防”。

(四)核查公示面积。项目实施区内的村(组)要对“一喷三防”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审核,经乡(镇)复核汇总后上报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对各乡镇完成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弄虚作假的作业组织者,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五)及时总结上报。项目严格落实“一周一报”制,自方案印发之日起每周一将《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任务落实情况调度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由伊犁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务必于715日前将“一喷三防”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工作总结、资金绩效报告、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印证材料等报送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形成“一喷三防”专项档案,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自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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