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案(2021-2025年)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特克斯县分局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
项目名称: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案(2021-2025年)
项目委托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特克斯分局
项目承担方: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650100MA77QU7E95
项目主要编制人:吴伟 何婷
项目参与人:魏姗姗 郑伟杰 马晓菲 兰晓梅
规范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2017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生态环境部为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不断完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建成区面积逐步增加,城市规模和城市功能布局均发生了重要变化,环境现状对环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促进特克斯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声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特克斯县城区建设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包括特克斯交通道路网、特克斯县行政区划、特克斯县总体规划等资料基础上,对特克斯县声环境功能进行划分,以其为合理规划总体布局、构建美丽特克斯县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并为特克斯县环境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审批、噪声纠纷评判等提供一定的规范依据。
本次特克斯县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规划范围为2012年重新调整后的特克斯县规划区范围。
2017年11月10日,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2018年3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印发了《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56号)。为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声环境质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特克斯分局于2021年6月启动特克斯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首次划分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方案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市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以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水平为目标,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建设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2)坚持城市、乡村环境噪声的污染与防治相结合,促进声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坚持促进噪声达标排放和减少扰民纠纷相结合,减轻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坚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相结合,健全环境噪声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坚持统一监管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分工联动的工作机制。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居民噪声污染投诉、信访和纠纷事件大幅减少;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农村地区声环境进一步改善。
(4)加强交通、施工、社会生活、工业生产的噪声污染防治。
(5)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各级环保、公安、文化、城管、铁路、建设、工业、工商等主管部门应协调配合,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各级环保、规划、城管、质检、海事等部门应明确噪声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和处罚机构。重点区域应定期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对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改善特克斯县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营造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008年10月1日执行;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2015年1月1日执行;
(4)《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5)《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008年10月1日执行;
(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008年10月1日执行;
(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012年7月1日实施;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10)《特克斯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及其调整报告;
(11)《特克斯县城市交通专项规划》(2014-2030);
(12)《特克斯县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13)特克斯县城市用地现状;
(14)特克斯县噪声监测资料。
(1)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2)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并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的主导功能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依据。
(3)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4)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5)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0.5km²。
(6)区分县城区域范围内建成区与未建成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7)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8)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1)准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所需资料: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声环境质量监测统计资料和比例适当的工作底图。
(2)确立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单元,划定各区划单元的区域类型。
(3)把多个区域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单元连成片,充分利用街、区行政边界、规划小区边界、道路、河流、沟壑、绿地等自然地形作为区域边界。
(4)对初步划定的区划方案进行分析、调整。
(5)征求环保、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及专家对噪声区划分方案的意见。
(6)确定《特克斯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及区划图。
(7)特克斯县环境保护局将《特克斯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报特克斯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实施。
区划技术路线见图1.1
图1.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路线图
本方案适用于特克斯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根据《特克斯县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特克斯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范围北至乌孙山脚,南至特克斯河,西至特克斯镇西侧灌溉渠,东至马场大桥,总面积约59.5平方公里,包括了特克斯镇和呼吉尔特蒙古族乡的大部分。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中区划的基本原则中“5.5 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本次调整为2021年-2026年。
特克斯县位于天山北麓西部特昭盆地东端,隶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理坐标:北纬42°22′30″-43°25′30″,东经81°19′00″-82°37′30″。东边与巩留县、和静县相邻,西和昭苏县接壤,南同拜城县毗连,北与巩留县、察布查尔县交界。是一个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县。东西宽109千米,南北长116千米,中部是东西走向的特克斯河,北部是乌孙山,南部是天山主脉。县城距伊宁市116千米,距乌鲁木齐815千米。特克斯县城是世界上唯一建筑完整而又正规的八卦城。
全县国土面积83.52万公顷,四面环山,约占伊犁州土地总面积的3.1%。有耕地1.69万公顷,可利用天然草场50.28万公顷,山林地8.51万公顷,天然林木蓄积量1475.7万立方米。
特克斯县属于山区县,93%的面积为丘陵地,特克斯县城海拔900-1200米,南部天山主脊海拔高度4902米,北部乌孙山海拔3500米,处于逆温带控制区,是典型的北温带大陆性气候,日光资源丰富。全县年平均气温5.3℃,极端最高气温36.7℃,极端最低气温-33.4℃,≥10℃有效积温2292.2℃,年均日照时数2732.2小时,最热月份(七月)平均气温为18.0℃,最冷月份(一月)-11.℃,相对湿度67%以上,年平均降水量375毫米,无霜期118天,年降水量平均为382.8毫米,年平均蒸发量为1456.8毫米。无严寒酷暑、无干热,空气洁净,负氧离子含量高,无蚊虫、无污染,四季分明。
特克斯县森林资源由山区原始森林、平原河谷次生林、农区人工造林三部分组成。区划林业用地11.3万公顷,其中山区原始森林区划面积8.48万公顷,平原河谷次生林区划面积0.99万公顷,人工林区划面积1.83万公顷,全县现有林地6.98万公顷,活林木蓄积总量1486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资源覆盖率9.12%。全县人工造林保存面积0.74万公顷,人工造林由“三北”防护林体系、用材林、退耕还林和“四旁”绿化构成,其中“三北”防护林体系保存面积0.18万公顷,用材林积存面积0.09万公顷,退耕地还林保存面积0.26万公顷,宜林荒山造林保存面积0.17万公顷,“四旁”绿化0.04万公顷。
特克斯县位于伊犁河最大支流特克斯河的中游,坐落在天山西部特克斯谷地之间。北纬42°22′—43°25′,东经81°19′—82°37′,南北约116公里长,东西约109公里宽,西靠昭苏县,南邻阿克苏地区的拜城县,东面南半部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靖县毗邻,东面北半部和北面与巩留县接界,西北角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为邻。总面积8352平方公里,全县下属五镇三乡。天西林业局特克斯林场。境内除有少量河谷平地外,百分之九十以上为山区,山区中林线以上中高山区又占全县面积的68%。山区分布在县城的南北,特克斯河流贯其中。县城坐落在河北岸,南部山区最大高程4900米,北部山区最大高程3626米,县城高程1200米,全县最低高程(东北角)850米。
特克斯县气候受山区地形影响,有明显的垂向差异。山区降水量年平均600毫米以上,低谷一带400毫米左右,其中山区林线一带降水量最多,估计600毫米以上。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四至九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85%,由于降水充沛,空气湿度较大。气候凉爽,无霜期短,县城年平均气温5.3℃,1月份为最冷月,平均气温为-11.9℃,历年极端最低气温-34℃,7月份为最热月,平均气温18.1℃,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6.2℃,10℃的积温为2318.3℃,无霜期118天,日照时数2719小时,山区气温随高度上升,变化很大。年平均低温7℃,最大冻土深度133cm。风向以西南、东风为主。
特克斯县是一个以牧业为主多种经营的牧业县。人口15.5万,耕地面积50万亩,就自然条件而言,特克斯县水多、雨多、草场广阔,适合于发展畜牧业。
特克斯县基本上属于山区,降水充沛,水系发达,这是最主要的水文特点。全县年径流量近60亿立方,占全疆水量的6%,占全伊犁地区的三分之一,境内有特克斯河和库克苏河两条大河,另外还有几条流量较大的山河,以及泉水、溪流等。特克斯河自西向东横贯全县,把全县分割成南北两部分(河北部分1462.5平方公里,占全县的1/5.4)。库克苏河又自南而北把县境南部均匀地切割为东西两大块。由于支流很多,加上其它河流和零星分布的泉水、溪流等,水系密度很大。从水系的平面分布来说,全县水系分布均匀,可是水量分布并不均匀。总的来说,水量主要集中在西部和南部,东北部水量最少。
特克斯县水系另一水文特点是,枯洪十分悬殊,季节变化很大,洪水多集中在七月份,二月份水量最少,相差十倍以上。
地下水少,地下水的补给主要依靠河流及田间渗流。地下主要集中在蒙布拉克和县城、河谷平原一带,表现为浅层水,从山区方向往特克斯河流动。蒙布拉克一带地下水大量涌出地面,形成草水滩。县城区的地下水深度在10米左右。
特克斯县自然条件较好,气候温凉,土地肥沃,牧草生长较多,全县可利用天然草场面积754.2万亩,春秋场126.9万亩,占总面积的45.2%。珍稀动植物资源种类多,数量大。珍稀动植物主要有鹿、豹、熊、大头羊、狐狸、松鼠、獐、貂、雪鸡,贝母、雪莲、紫草、甘草等。县山林地面积128万亩,天然林木蓄积量1476万立方米。
2.1.3.1金属矿产
境内也什克里克山和齐勒乌泽克乡苏阿苏村由丰富的黄金矿藏量,苏阿苏金矿已探明矿点有3处,黄金含量6-2克/立方米,品位较高。
阔克苏河中下游有丰富的砂金矿,主要在阿拉善温泉一带,已探明矿点3处。
菁布拉克是铜镍矿藏丰富的区域。位于喀拉达拉牧场南39公里的库尔代河南岸,该矿含铜品位1%-5%,含镍品位0.3%-1%,个别达17%。并伴生有益矿物:钴、白金、黄金、银、钛、硒、碲等,有综合利用价值。类似含矿岩体在菁布拉克一带有10余处,其中一处探明铜镍储量为:铜1101吨,镍6120吨,钴23.5吨。该区域成矿远景大,对采矿、矿产加工等工业有意义。
齐勒乌泽克乡阿腾套牧业村所在的阿腾套山下有藏量丰富的银铅矿,品位极高,易于开采。
2.1.3.2非金属矿产
溶剂灰岩矿位于阔克苏乡阔克苏河下游东岸敌区,矿物成分氧化钙含量较高,岩矿质量均匀,矿层厚达百米以上,品位极高,达52%。矿体裸露地表,利于露天开采,且交通便利。已探明储量为6370万吨。
俭格索(齐里苏)石棉蛇纹石矿位于喀拉达拉乡特克斯河北岩。地理坐标:北纬431410,东经82108。石棉纤维长0.3-0.8厘米,最长达2厘米,纤维拉张力强,韧性好,分裂性好。石棉已有小规模开采,但索纹石全部被弃置。蛇纹石可制耐火材料,颜色鲜艳,质地细密的可作为工艺雕刻品的材料。
特克斯翠玉呈翠绿色、浅蓝色,色调均匀,光泽晶莹,结构致密,是高等工艺品材质,矿产分布在阔克苏河支流库尔代河上游地区。
特克斯县城以南的哈里克套山北麓一带伟晶岩脉普遍发育,部分或全部伴有白云母矿化。菁布拉克一带也有矿化现象。已探明储量为515.7吨,已知矿床规模较小,但白云母矿质量很好,含矿率25-33千克/立方米。
花岗岩矿在县内琼库什台、阔克铁热克均有分布。阔克铁热克花岗岩矿位于阔克铁热克柯尔克孜族乡境内,储量大,易开采。
境内煤矿有两处,矿床类型属内陆湖相积沉,煤质牌号为长焰煤。矿点在特克斯达坂北侧,探明储量为31.7万吨。另一处矿点5西北部的吾尔塔米斯沟,探明储量585.9万吨,煤矿含煤3层,总厚度16米。
2.1.4.1野生植物
特克斯县地域宽广、草场辽阔,有大面积的原始森林,良好的自然地理、生态环境形成了丰富的野生植物资源,有野生食用植物,野生药用植物,野生工业用植物等。
野生药用植物主要有贝母、党参、雪莲、百合、冬花、甘草、柴胡、蒲公英、车前子、当归等数几十余种。
木本植物种类繁多,主要有云杉、松树、杨树、榆树、柳树、花楸、槐树、白腊树、苹果树、杏树、李树、梨树、文冠果、桃树等。
草本植物主要有禾木科、豆科、莎草科、菊科、藜科、蓼科、牻牛儿苗科、唇形科、川续断科、蔷薇科、旋花科、紫草科、茄科、芸香科、远志科、檀香科、蔺科、报春花科、列当科、山萝卜科等,据初步识别,计41科,137属,197种。
2.1.4.2野生动物
特克斯县地域宽广,自然条件复杂,生态环境多样,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野生动物主要有鹿、豹、熊、野猫、大头羊、獐、狐狸、旱獭、貂、松鼠、雪鸡等。
(1)兽类
盘羊,又名大头羊。属偶蹄目,牛科。体长1446-1706毫米,最重可达200公斤,角长可达1米以上。栖息于无林的高山、中山带。冬初交配,孕期5个月,春季产仔多为1只,是重要的资源保护动物,为国家及国际二级保护动物。
北山羊,俗称野山羊。属偶蹄目,牛科。体长1150-1200毫米,体重40-60公斤,角长415-1160毫米。主要栖息于高山草原中岩石较多的地段。12月交配,翌年5-6月产仔1-2只,是重要的资源保护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马鹿,属偶蹄目,鹿科。体长1670-2280毫米,体重200-250公斤,颈长尾短。栖息于高山林区。秋季交配,翌年5-6月产仔1只。是名贵资源动物,有多种药用作用,属国家保护的濒危二级保护动物。
棕熊,属食肉目,熊科。体长2000毫米左右,体重200公斤以上。全身黑棕色,腹面色稍淡。栖息于山地森林和高山草原地带。假冬眠动物,夏季交配,在洞穴中产仔,一般2年生育1次,1胎1-3仔。以旱獭和鼠类为食。熊肉可食,胆和脂肪可供药用,掌尤其名贵,为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其他野生兽类动物还有豹、野猪、雪貂、旱獭、狐狸、水獭、松鼠、野兔等。
(2)鸟类
暗腹雪鸡,俗名天山雪鸡,鸡形目,雉科。体长515-595毫米,体重2.0-2.5公斤。栖息于高山及亚高山草甸和灌丛草甸,常活动于陡峭斜坡和裸岩地带。以植物嫩叶及昆虫为食。为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其他鸟类有鹰、鸢、隼、鹞、燕、鸽、猫头鹰、山雀、乌鸦、山鸡、鹌鹑、石鸡等。
(3)鱼类
鱼类有裸腹鲟、鲤鱼、黑鲫、草鱼、白鲢、白条高原鳅等。
(4)昆虫类
伊犁黑蜂,原名新疆黑蜂。具有很强的抗病性。公蜂寿命长,耐寒,越冬性强。蜂王产卵力强,繁殖快,采集力强,产浆、产蜜、产蛹潜力大。特克斯县被自治区定为黑蜂保护区。
县域还有蝮蛇、草原蝰、蜥蜴等两栖爬行类野生动物。
特克斯县自然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从旅游资源的拥有量和分布看,可分古迹、建筑、地文景观、水域风景、生物景观等六大类,其中一级资源3处,二级资源8处,三级资源20余处。特克斯县以其独特的"八卦"城建布局在民间得名"八卦城","特克斯"准噶尔语意"野山羊多",蒙古语音译"平原旷野水源纵横"。发源于汗腾格尔峰的特克斯河古称"珍珠河",像蜿蜒100公里的一条玉带飘落在八卦城。特克斯旅游资源独具特色,有世界唯一保存完整的八卦城,有保存完整,数量最大的乌孙古墓群,乌孙国"夏都"故址,汉代经君公主在此开乌孙国宏大殿建筑先河;有草原石人、塞人古墓、古代岩画、岩石风洞,有独特的垂直气候带、垂直景观,"一山四季景,十里不同天";大峡谷集雄、险奇、幽美于一身,有诗赞:"莫道蓬莱仙境好,八卦城景亦称雄。"八卦奇城世界独有,特克斯整个县城根据《周易》八卦"后天图"方位设计建成,城中心向外辐射"乾"、"兑"、"离"、"震"、"巽"、"坎"、"艮"、"坤"八条大街,由从内向外四条环路联通,县城方位"坎"北,"离"南,"震"东、"兑"西,神经的《易经》方位学说以有形方式规模宏大的再现于此,登城中心30米高"观景塔"可饱览八卦城全貌。天地融,特克斯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她蕴育了神奇的历史文化,这里交织着中亚文化,更是古老的易经文化与乌孙文化。
【特克斯县城】特克斯有世界唯一建筑正规、保存完整的“八卦城”,以《周易》八卦图兴建的县城区正规而严谨,以城区中心广场为“阴阳”两仪的太极图向外延伸,按照八卦方位向外辐射出8条主街,每条街长1.6公里,每隔360米设一条环道连通,县城一环路为八条街,二环路为十六条街,三环路为三十二条街,四环路为六十四条街,与周易的六十四卦完全吻合。按照我国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去衡量,它可以称之为罕见的精品,可谓“凝固的易经,有形的周易”。它是世界上唯一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八卦城”,是新疆乃至全国的著名避暑和旅游胜地。2001年荣获上海吉尼斯之最,2004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评为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2007年5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特克斯县先后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天然氧吧、自治区平安县、旅游强县、园林县城、最佳卫生县城,中国首批低碳旅游示范县称号,琼库什台村、阿克铁热克村相继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国家生态文化村。
2.2社会经济
2013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9.2亿元,增长1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1亿元,增长3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28亿元,增长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7亿元,增长33.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亿元,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480元,增长1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净增2000元,达到9366元,同比增长16.7%。
农业2013年,完成农作物总播面积50万亩,其中粮食作物31.45万亩、油料作物8.51万亩;改造老旧温室200座,新增高效设施林果温室450座,果蔬总产量2.2万吨,出口量占43%,总产值5000万元;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园区一期工程顺利完成,建成连栋智能温室1座和2000吨库容的保鲜库,农产品加工区初具规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庭院示范户1.6万余户,实现创收1280万元。
畜牧业2013年,全县牲畜存栏69.54万头(只),出栏牲畜48.65万头(只)。畜牧产值达到7.95亿元,为农牧民人均增收贡献额达570元以上。一是牲畜品种改良成效显著。完成黄牛冷配、改良8.48万头,新增优质奶牛0.42万头,培育3000只优质后备种公羊,引进种公马、英纯血母马37匹组建马核心群,完成人工输精定胎51匹;二是基地建设稳步推进。良种马、新疆褐牛、哈萨克羊繁育基地和城镇北郊肉牛育肥示范小区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动物防疫、检疫,草原生态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水源涵养区禁牧7.5万亩、草畜平衡535万亩,完成草料种植15.95万亩。
林业2012年以来,坚持“生态立县、环保优先”和“两个可持续”发展理念,对已定植的果园进行了补植补造,建成州级示范园5个,总面积4660亩;注册商标8个,完成苹果出口基地登记备案9个,苹果出口率达85%以上。
水利 2013年,完成投资1.92亿元,实施水利项目17个。新建农田防渗渠75公里,改善灌溉面积3万亩,新增安全饮水入户1100户,新建及维修灌区配套建筑物555座,渠道清淤221公里,新修堤防11.86公里;投资8297万元的巴喀勒克水库主体工程、投资2400万元的巴喀勒克沟和达坂沟防洪堤工程项目已完工;西部三乡两镇集中供水、特克斯河北岸防洪、萨尔阔步灌区库克铁列克西干渠、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已开工建设;东部集中供水一期、东岸总干渠和特克斯河喀拉托海段防洪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公报结果表明:该区域SO2、NO2、CO和O3的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监测因子PM10,PM2.5的监测结果不达标。因此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特克斯县主要河流为特克斯河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的地表水例行监测情况表明,特克斯河监测断面为2个,分别为昭苏解放桥和昭苏戊边桥断面,水质标准分别达到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和I类标准。说明特克斯河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特克斯县县城下水质保持稳定,一般区域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Ⅱ类标准要求。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新疆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之一,多民族和谐共处的生态宜居城市。
(1)特克斯县政治文化经济中心
(2)伊犁地区旅游服务接待中心
(3)伊犁地区农牧业现代化加工基地
克斯县着眼于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道路,落实“生态立县、科教兴县、文化强县、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旅游为核、农牧并行、工业补充,以生态环境良好、人文环境和谐、文化氛围浓厚的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特克斯为总体目标,将特克斯县建设成为国际生态旅游区、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绿色农作物种植示范区、全疆“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示范区。
本规划分为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两大部分。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范围为特克斯县全境,县域总面积约为8066.45平方公里;包括五镇三乡,即特克斯镇、乔拉克铁热克镇、阔克苏乡、齐勒乌泽克镇、阔克铁热克柯尔克孜族乡、呼吉尔特蒙古族乡、喀拉达拉镇、喀拉托海镇。全县共有76个村社区。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北至乌孙山脚,南至特克斯河,西至特克斯镇西侧灌溉渠,东至马场大桥,总面积约59.5平方公里,包括了特克斯镇和呼吉尔特蒙古族乡的大部分。
县域范围内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78团驻地因不属于地方行政体系,本规划不做具体研究,仅在镇村体系规划中予以提及。
特克斯县城道路经过上轮的规划和几十年的建设,已具规模,八卦形结构的道路骨架已形成。县城目前有四条主干道,红线宽度40米,即阿扎提街、波斯坦街、阿克奇街、霍斯库勒街。次干道有七条,红线宽度30米,即古斯巴格街、阔克阿尕什街、阿热勒街、阔布街、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其中阿扎提街—阿克奇街段红线宽度为40米)。其余支路红线宽度为24米。
图3-1 城区范围内道路指标一览表
路名 |
长度(米) |
红线宽度(米) |
等级 |
阿克奇街 |
2061.9 |
40 |
主干道 |
古斯巴格街三环一巷 |
353.85 |
24 |
支路 |
古斯巴格街四环一巷 |
328.89 |
24 |
支路 |
古斯巴格街 |
1317.99 |
30 |
次干道 |
阿扎提街三环一巷 |
335.68 |
24 |
支路 |
阿扎提街四环一巷 |
300.25 |
24 |
支路 |
阿扎提街 |
2783.08 |
40 |
主干道 |
阔克阿尕什街三环一巷 |
346.54 |
24 |
支路 |
阔克阿尕什街四环一巷 |
326.74 |
24 |
支路 |
阔克阿尕什街 |
1091.72 |
30 |
次干道 |
霍斯库勒街三环一巷 |
313.81 |
24 |
支路 |
霍斯库勒街四环一巷 |
331.64 |
24 |
支路 |
霍斯库勒街 |
5334.12 |
40 |
主干道 |
阿热勒街三环一巷 |
325.91 |
24 |
支路 |
阿热勒街四环一巷 |
344.47 |
24 |
支路 |
阿热勒街 |
1431.14 |
30 |
次干道 |
波斯坦街三环一巷 |
323.03 |
24 |
支路 |
波斯坦街四环一巷 |
336.85 |
24 |
支路 |
波斯坦街 |
1589.25 |
40 |
主干道 |
阔布街三环一巷 |
336.30 |
24 |
支路 |
阔布街四环一巷 |
322.96 |
24 |
支路 |
阔布街 |
2023.19 |
30 |
次干道 |
阿克奇街四环二巷 |
344.62 |
24 |
支路 |
阿克奇街三环一巷 |
335.09 |
24 |
支路 |
阿克奇街四环一巷 |
339.13 |
24 |
支路 |
一环 |
581.92 |
20 |
支路 |
二环 |
2821.96 |
30 |
次干道 |
三环 |
5046.08 |
30 |
次干道 |
四环 |
7180.39 |
30 |
次干道 |
2011年县城建成区,道路总长度38.91公里,其中干道长度32.68公里,支路长度6.23公里。城市道路网密度为4.81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密度0.21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县城居民拥有道路面积48.4平方米/人。
特克斯县城是县域生产和生活物资的集散地,距伊宁市137公里,县城对外交通主要有一条,省道220北至伊宁市、西至昭苏,目前为三级公路,路面为次高级的沥青碎砾石路面。
规划形成环形放射状和方格网状路网体系。
(1)主干道
规划主干道7条,包括阿克奇街、霍斯库勒街、阿扎提街、波斯坦街、二环路、四环路、纬六街。八卦老城东西向及南北向主干道按40米道路宽度控制,环状主干道按30米道路宽度控制;九宫新城东西向主干道按40米道路宽度控制。主干道路网间距控制在600-800米,路网密度为1.26公里/平方公里。
(2)次干道
规划次干道道路宽度为28或24米。次干道路网间距控制在300-600米,路网密度为1.7公里/平方公里。
(3)支路
规划支路主要按12或24米红线宽度控制。支路间距控制在100-300米,路网密度为1.8公里/平方公里。
规划居住用地共679.7公顷,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比现状下降16个百分点,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4.0%。
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八卦城二环以外地区、九宫新城的上三宫(巽四、离九、坤二)、下三宫(艮八、坎一、乾六)以及兑七宫。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共11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6%,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6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内部结构更趋合理,行政办公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降低,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上升。
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分布在八卦城的二环以外的偏北向扇形区域,以及九宫新城的十字发展轴线上。其中,布局在八卦城的主要是除行政办公类之外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在九宫城的主要是行政办公、文化设施、医疗设施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结合特克斯作为旅游城市的发展需求,规划较大幅度增加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面积及比例,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共248.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1%。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布局于八卦城范围,特别是其二环以内的核心区、四个主要轴线以及南部太极岛等滨水区域。九宫城商业设施主要布置在十字轴线上。
规划逐步取消现状位于八卦城北部及内部的工业用地。新增位于北部农业园的工业用地共6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3%,主要发展农牧产品深加工及物流等产业。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共三处,分别位于北部生态农业园、八卦城西北向的国家粮食仓库及工业区的物流区域。规划物流仓储用地共23.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
规划交通设施用地共19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7%。主要包括城市各级道路网,以及客运枢纽、公共交通设施及社会停车场等站场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共47.7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1%。大型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城市外围。
规划绿地面积164.7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7%,人均绿地面积12.1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主要结合城市开敞空间及主要节点空间进行布置,防护绿地沿主要交通干线及重大的公用市政设施布置。
表3-2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比重(%) |
人均面积(m2/人)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
1 |
R |
居住用地 |
434.2 |
700.3 |
60.2 |
43.9 |
124.77 |
51.49 |
||
其中 |
R1 |
一类居住用地 |
405 |
486.4 |
56.2 |
30.5 |
116.38 |
35.76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27.3 |
202.4 |
3.8 |
12.7 |
7.84 |
14.88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1.9 |
11.5 |
0.3 |
0.7 |
0.55 |
0.85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74 |
126.2 |
10.3 |
7.9 |
21.26 |
9.28 |
||
其中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24.7 |
20.5 |
3.4 |
1.3 |
7.1 |
1.51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2.1 |
19 |
0.3 |
1.2 |
0.6 |
1.4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36.4 |
57 |
5.0 |
3.6 |
10.46 |
4.18 |
|||
A4 |
体育用地 |
3.8 |
8.5 |
0.5 |
0.5 |
1.09 |
0.63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3.7 |
12.9 |
0.5 |
0.8 |
1.06 |
0.95 |
|||
A6 |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
1.3 |
6.2 |
0.2 |
0.4 |
0.37 |
0.46 |
|||
A9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2 |
2.1 |
0.3 |
0.1 |
0.57 |
0.15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52.2 |
232.5 |
7.2 |
14.6 |
15.0 |
17.1 |
||
其中 |
B1 |
商业设施用地 |
50.4 |
197.7 |
7.0 |
12.4 |
14.48 |
14.54 |
||
B2 |
商务设施用地 |
-- |
14.4 |
-- |
0.9 |
-- |
1.06 |
|||
BR |
商住用地 |
-- |
14.7 |
-- |
0.9 |
-- |
1.08 |
|||
B3 |
娱乐康体用地 |
-- |
2.9 |
-- |
0.2 |
-- |
0.21 |
|||
B4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1.8 |
2.8 |
0.2 |
0.2 |
0.52 |
0.21 |
|||
4 |
M |
工业用地 |
48.6 |
66.3 |
6.7 |
4.2 |
13.97 |
4.88 |
||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48.6 |
66.3 |
6.7 |
4.2 |
13.97 |
4.88 |
||
5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4.9 |
23 |
0.7 |
1.4 |
1.41 |
1.69 |
||
|
W2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4.9 |
23 |
0.7 |
1.4 |
1.41 |
1.69 |
||
6 |
S |
交通设施用地 |
78.6 |
192.9 |
10.9 |
12.1 |
22.59 |
14.18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77 |
186.7 |
10.7 |
11.7 |
22.13 |
13.73 |
||
S3 |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
1.6 |
4 |
0.2 |
0.3 |
0.46 |
0.29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 |
2.2 |
-- |
0.1 |
-- |
0.16 |
|||
7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8.6 |
48 |
2.6 |
3.0 |
5.34 |
3.53 |
||
其中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4.6 |
18.5 |
0.6 |
1.2 |
1.32 |
1.36 |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14 |
27.6 |
1.9 |
1.7 |
4.02 |
2.03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 |
1.9 |
-- |
0.1 |
-- |
0.14 |
|||
8 |
G |
绿地 |
10 |
205 |
1.4 |
12.9 |
2.87 |
15.07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9.3 |
177.6 |
0.3 |
11.2 |
2.67 |
13.06 |
||
G2 |
防护绿地 |
-- |
9.9 |
-- |
0.6 |
-- |
0.73 |
|||
G3 |
广场用地 |
0.7 |
17.5 |
0.1 |
1.1 |
0.2 |
1.28 |
|||
城市建设用地合计 |
721.1 |
1594.2 |
100 |
100 |
207.21 |
117.22 |
本次声环境噪声现状监测以特克斯县城总体规划县城区建设用地规划图为基础,进行全区域的监测。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利用区域环境噪声网格法布点,按600×600m设置有效网格,每个网格中心设置1个测点,全区域网格点位基本布满,区域的空旷区域及工矿企业内部的网格点可不予监测,对类型相似的网格点进行筛选,共设置43个监测点,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监测点位19个。
具体的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噪声监测布点情况见附图。
通过噪声现场监测,可了解特克斯县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现状及受噪声影响程度,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可作为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依据之一。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现场监测由特克斯县环保局自行组织监测。
特克斯环境监测站。
本次声环境噪声现状监测以特克斯县城中心城区建设总体规划为基础,进行全区域的监测。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利用区域环境噪声网格法布点,设置有效网格,每个网格中心设置1个测点,全区域网格点位基本布满,区域的空旷区域及工矿企业内部的网格点可不予监测,对类型相似的网格点进行筛选为原则。具体监测点位分布图见附图。
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布设1个监测点位。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水面、禁区等),应将监测点位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进行测量。测点位置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测点选择一般户外的要求。监测点位高度距地面为1.2-4.0m。
具体的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布点情况见附图。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现场监测由特克斯县生态环境分局自行组织监测。
噪声监测结果一般以A计权噪声级表示,所用的主要仪器是噪声级计。评价方法及评价因子按照GB3096-2008《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及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噪声环境常规监测》强度等级划分见表4-1。
表4-1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划分 单位:dB(A)
时间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
50.0 |
50.1-55.0 |
55.1-60.0 |
60.1-65.0 |
>65.0 |
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
40.0 |
40.1-45.0 |
45.1-50.0 |
50.1-55.0 |
>55.0 |
注: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一级”至“五级”可分别对应评价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差”。 |
(1)区域监测的点位设置
①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中声环境功能区普查监测方法,将特克斯县城区建成区划分为500m×500m的正方形网格,对于未连成片的建成区,正方形网格可以不衔接。网格中水域面积为100%、非建成区面积大于50%的网格视为无效网格。按照此原则划分,最终特克斯中心城区划分共计112个网格点,其中有效网格点81个。最终得出特克斯县城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总数为81个,具体监测点位分布图见附图。
②在每一个网格的中心布设1个监测点位。若网格中心点不宜测量(如水面、禁区等),应将监测点位移动到距离中心点最近的可测量位置进行测量。测点位置要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测点选择一般户外的要求。监测点位高度距地面为1.2-4.0m。
(2)区域监测的频次、时间与测量
①监测项目为L90、L50、L10、Leq,每个监测点位测量10min的等效连续A声级Leq。
②每个监测点位在监测日期范围内共监测两次,昼间监测1次,监测时段为8:00—22:00;夜间监测1次,监测时段为22:00—6:00。监测日期为 2021年12月14日~04月14日。
③监测工作安排在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达到5m/s以上时,停止测量工作。
(3)区域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区域噪声监测结果分析方法
将特克斯县城区城市区域全部网格测点测量的等效声级分昼间和夜间,按式5-1进行算术平均运算,标准偏差的计算公式见式5-2。计算所得的昼间平均值和夜间平均值代表特克斯县城区城区昼间和夜间的环境噪声总体水平。
……………………………(4-1)
式中:——表示Ld(或Ln),dB(A);
——第i个网格测得的等效声级,dB(A);
n——有效网格总数。
县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与监测结果
依据特克斯县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详见附表5),代入相应公式4-1计算,具体监测及分析结果如表4-2、4-3。
表4-2 2021年特克斯县城区夜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及分析结果统计表
时间段 |
网格大小 (米×米) |
网格数 |
Leq dB(A) |
L10 dB(A) |
L50 dB(A) |
L90 dB(A) |
(个) |
均值 |
均值 |
均值 |
均值 |
||
昼间 |
500×500 |
81 |
47.4 |
48.6 |
46.7 |
46.8 |
夜间 |
40.3 |
44.1 |
39.6 |
37.3 |
图1 特克斯县城声环境质量监测布点图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结合特克斯县实际情况,划分以下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说明如下:
(1)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本方案没有划定0类区。
(2)1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5)4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域:道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各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5.1
表5.1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
0类 |
50 |
40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3类 |
65 |
55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
注:①“昼间”是指8:00至24: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4:00至次日8: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②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
声环境功能区划的用地类别可反映区域主导功能,依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Ⅰ类用地包括居住用地(R类)、行政办公用地(A1类)、文化设施用地(A2类)、教育科研用地(A3类)、医疗卫生用地(A5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类);Ⅱ类用地包括GB50137-2011中规定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公园绿地(G1类)、公共设施用地; III类用地包括 GB50137-2011 中规定的工业用地(M类)和物流仓储用地(W类);IV类用地主要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表 5-1 Ⅰ类、Ⅱ类用地类型的定义
用地类型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中用地类别 |
Ⅰ类用地 |
居住用地(R类)、公园绿地(G1类)、行政办公用地(A1类)、文化设施用地(A2类)、教育科研用地(A3类)、医疗卫生用地(A5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类) |
Ⅱ类用地 |
工业用地(M类)、物流仓储用地(W类) |
声环境质量标准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关联关系见表5-2。
表5-2 声环境质量标准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关联关系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
0类 |
居住用地(R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类) |
1类 |
居住用地(R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类)、绿地与广场用地(G类); |
2类 |
居住用地(R类)、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工业用地(M类) |
3类 |
工业用地(M类)、物流仓储用地(W类)、公用设施用地(U) |
4类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类) |
5.3.1.1 “0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0类标准适用区域使用与特别需要安静的康复疗养区。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面积不得小于0.5km2。结合吉特克斯县各区域特点,不具备声环境功能0类区域要求,因此本次特克斯县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不设0类标准适用区。
5.3.1.2 “1~3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4.3.2条规定的区域;
②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4.3.2条规定的区域;
②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①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4.3.2条规定的区域;
②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5.3.1.3 “4类”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①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 相邻区域为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50m±5m;
b) 相邻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35m±5m;
c) 相邻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20m±5m。
②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①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同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执行。
② 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③ 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④ 穿越市区的铁路(含干线、专用线、铁路场站、车辆段等),其路轨两侧纵深五十米以内区域套划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以纵深距离五十米(或五十米内建筑物背向铁路一侧)为起点,比照“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套划过渡区域。
⑤道路(航道)依据公路网规划、城市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航道规划、区域控详规划等确定。
⑥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
结合特克斯县各区域特点,不具备声环境功能4b类区域要求,因此本次特克斯县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不设4b类标准适用区。
5.3.1.4其他规定
(1)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根据其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现状水平,可从工业区中划出,定为2类或1类声环境功能区;
(2)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4)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5)规划新建交通干线建成运营前两侧不设4a类声环境功能区;
(6)建筑施工区域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7)区划图图示
区划图用不同颜色或阴影线在相应地图上绘制,各区域的颜色或阴影线规定如图5-2所示。
图5-2 声功能区划图图示
乡村区域原则上不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详细划分,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按GB3096的规定执行。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物流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1)整理分析已收集到的区划工作资料,确定区划范围。
区划方案适用于特克斯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声环境管理,根据《特克斯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特克斯县城城市规划区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两大部分。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范围为特克斯县全境,县域总面积约为8066.45平方公里;包括五镇三乡,即特克斯镇、乔拉克铁热克镇、阔克苏乡、齐勒乌泽克镇、阔克铁热克柯尔克孜族乡、呼吉尔特蒙古族乡、喀拉达拉镇、喀拉托海镇。全县共有76个村社区。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北至乌孙山脚,南至特克斯河,西至特克斯镇西侧灌溉渠,东至马场大桥,总面积约59.5平方公里,包括了特克斯镇和呼吉尔特蒙古族乡的大部分。
考虑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中心城区以外大部分区域位于乡村区域,用地类型为农林用地、集镇。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详细划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不大,因此本方案对《特克斯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县城区(总面积59.45平方公里)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详细划分,其他区域按本方案有关说明执行。
(2)确定工作底图
工作底图一般分为卫星地图、电子地图和规划图三种类型,为方便对比分析,本次区划采用特克斯县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图作为工作底图。
(3)确定区划单元,划定各单元的区域类型
区划单元指由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等明显线状物和绿地等围成的城市结构、布局和环境状况相近的居、街委会或小区。根据用地规划图、遥感卫星图及现场踏勘确定各区划单元的用地类型及各类用地所占比例。根据相关要求划定各单元的区域类型。
(4)把多个区域类型相同且相邻的单元连成片,充分利用交通干线、区行政边界、河流、沟壑、绿地等地形地貌作为区划边界,形成的单块声功能区面积不小于0.5km2。划定次序依次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
(5)对初步划定的区划方案进行分析、调整,并征求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意见。
(6)确定区划方案并绘制区划图。
(7)系统整理区划工作报告、区划方案、区划图等资料,由特克斯县环保局组织评审。
(8)由伊犁州生态环境局特克斯县分局报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实施,并报上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1)0类声环境功能区
特克斯县没有占地面积大于0.5km2的康复疗养区域,因此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
(2)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由文教居住区、科教研发区、宗教区以及医疗卫生区,分为2个片区。
(3)2类声环境功能区
除方案划分的0、1、3类区以外的区域。
(4)3类声环境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由4个片区组成,分别为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粮食仓储等。
(5)4类声环境功能区
特克斯县中心城区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道路。道路具体划分原则见5.3.1。
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轻轨客运站、火车客运站以及汽车客运站。
表6-1 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声环境功能区 |
范围 |
面积(km2) |
一类声环境功能区 |
阿扎提街二环路以西,阿合奇街以北,阿扎提街三环路以东,古勒巴格街以北,阿扎提街四环路以东,阿扎提三环路一巷以南,阿扎提三环路以南,阿扎提街以东,阿扎提街四环路以南,霍斯库勒街以北,阿热勒街三环路以西,阿热勒街四环一巷以南,阿热勒街以北闭合区域 |
闭合区域约为1.76 |
区域二由于未建成,仅规划划定 |
约为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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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声环境功能区 |
主要为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以及污水处理厂,县粮食仓储 |
约为1.3 |
四类声环境功能区 |
4a类主要为道路以及客运站,界定参照 4b类为轻轨沿线以内区域,具体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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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 新疆特克斯县总体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