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保障缴款人权益,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5]45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库[2024]61号)、《伊犁州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伊财规字[2024]1号)相关规定,对于确实无法确认来源的未明款项应履行公示程序。现对2021年至2024年非税收入收缴专户收到的未注明执收单位或者项目名称的非税收入款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2日至8月16日)。请缴款人或知晓具体情况的执收单位及时与特克斯县财政局国库科联系,进行未明款项的确认入账,公示期满后仍无缴款单位或者缴款人认领的款项,按照相关规定以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科目划缴国库。
联系人:奴尔别热根 联系电话:0999-6623158
附件:特克斯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2021年至2024年未明款项汇总表
特克斯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