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特克斯县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度特克斯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贵任明确、执行到位。
二、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确需目录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特克斯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