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5日,特克斯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并履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即圆满办结,真正实现就地化解、案结事了。

△当事人成功拿回4000元借款
据了解,被告哈某因经营小卖部资金周转不开,向原告丽某借款4000元,约定用半年偿还。约定期届满后,哈某迟迟未兑现承诺,丽某多次沟通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6年5月6日,遂将哈某诉至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努尔依拉·阿布西并未简单走程序、下判决,而是敏锐捕捉到当事人怕麻烦、不愿多跑腿、不想进入诉讼及执行程序的共同诉求,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实质性化解纠纷。
努尔依拉·阿布西多次耐心组织双方沟通协调,释法明理、情理兼顾,最终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哈某承诺按期足额偿还4000元借款。
调解协议达成后,案件并未从此“画上句号”。为避免调解协议沦为“空文”,努尔依拉·阿布西持续跟进、全程督促哈某按期履约,多次电话沟通劝导,讲明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打消其拖延观望心理。
2026年5月15日,哈某向丽某付清了足额全部4000元借款,丽某顺利全额回款。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调解阶段圆满办结,未进入执行,既避免了当事人后续奔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让双方当事人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下一步,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工作,把案后回访督促履行落到实处,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