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公安机关公布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6起典型案例

来源:特克斯县零距离 日期:2024-08-06 13:08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工作,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通过网上巡查、网民举报等渠道发现查证涉疆、涉伊网络谣言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严肃查处一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网民上网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现公布6起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谣言信息案件:

1、昭苏县公安局依法查处某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4711日,昭苏县网民蒋某在网络平台发布涉交通事故致多人死亡的谣言信息,经查,蒋某在公开网络平台发布未证实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昭苏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蒋某行政罚款处罚

2、昭苏县公安局依法查处王某某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4713日,昭苏县网民王某某在网络平台发布涉社会舆情、涉疆敏感谣言信息,经查,王某某发布信息系其本人编造未证实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昭苏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王某某行政罚款处罚。

3、新源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库某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4521日,新源县网民库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吐尔根和那拉提的车都罢工了”谣言信息,库某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新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库某行政罚款处罚。

4、新源县公安局依法查处郑某某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4529日,新源县网民郑某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南北疆天天见血”谣言信息,郑某某不实言论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新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郑某某行政罚款处罚。

5、新源县公安局依法查处马某某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4611日,新源县网民马某某在网络平台发布“楼顶有人跳楼,来不来看”谣言信息,马某某不实言论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新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马某某行政罚款处罚。

6、霍尔果斯市公安局依法查处王某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4723日,霍尔果斯市网民王某在网络平台散布涉疆敏感信息,经查,王某发布的信息不实,系谣言信息,霍尔果斯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王某行政罚款处罚。

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络发布信息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相关规定,尊重事实,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不可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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