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主任:袁福成,办公室电话:0999-6624083,职责: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宣传、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
2、负责拟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报告和工作总结;
3、负责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信息收集报送、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规划;
5、负责建筑行业信访接待,信访联席工作;
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特克斯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主任:阿拉希19990915273
1、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预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生产形式,拟定工作和计划,依据行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五方质量主体质量行为和安全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工程实体质量和竣工验收监督。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建筑企业危害防止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参与事故应急求援等工作:
4、负责发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信息,负责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伤亡事故统计表工作,负责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特克斯县住建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承办特克斯县住建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特克斯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仝雷,18999392111
1、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道路、桥涵、防洪、堤坝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进行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影响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交通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的实施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察;
3、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损坏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察;
4、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察;
5、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使行政处罚;
6、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行使行政处罚;
7、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烟尘污染、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行使行政处罚;
9、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为行使行政处罚;
10、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行使行政处罚。
(四)特克斯县房地产管理所,左长成,13999571930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它与房地产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房地产业的规定和办法,并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本县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2、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管理;发展全县房地产业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依法维护房地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3、负责管理城市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等工作;商品预售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城镇共有、私有房屋的管理;
5、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6、负责全县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等工作;
7、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房产测绘管理工作;
8、承办特克斯县住建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特克斯县建筑管理办公室,主任:茹扎19990935723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建筑市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施工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配套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及非国有资金招投标备案工作;
3、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管理建筑业统计信息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4、负责统筹、定额管理,合同备案、外地企业登记备案管理;
5、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
6、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施工许可证及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办理,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建筑劳务市场;
8、负责县城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路灯照明及照明线路更新维护;
10、负责承办特克斯县住建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特克斯县城市园林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丁健13579720868
1、实施城市市容管理;
2、实施城市卫生管理;
3、负责对规划区内道路清扫;
4、绿地及公共场所的保洁;
5、城区垃圾的清运工作。
6、承担对县城范围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
7、对县城内单位、庭院绿化的规划进行监察检查,并对管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8、对城市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风景园林、古树名木进行保护;
9、承办特克斯县住建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特克斯县民生住房和村(区)示范建设办公室,主任:李峰13999571722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的住房保障、安居富民政策。落实村镇建设法律、法规、政策编制、村镇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安居富民政策并指导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安居富民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分析民生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承办中央及自治区民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县民生住房保障项目的初审和管理及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核定保障性住房的成本造价、销售价格、货币配租补贴和实物配租租金标准;
4、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依法对村镇建设实施规划管理;指导受灾村镇重建工作;
5、负责城市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批、登记和年度复审工作。负责城市实物廉租住房的分配和保障性住房购买对象的确定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备案管理;
6、负责全县住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县住房保障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7、承办特克斯县住建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特克斯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陈志松,18097893533
1、依法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方案;
3、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4、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5、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