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特克斯县“社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特克斯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日期:2023-03-23 18:03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金融机构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借助银行、基层平台等力量推进人社服务“就近办”的意见》(人社厅发〔2021〕19号)精神2023年自治区社保工作会议要求满足参保单位、群众对更便捷、更高效社保服务的需求,以“就近办”“多点可办”为出发点,推出“社银合作”新模式,引入银行力量,有效破解经办机构数量少、工作人员不足等困难,推动便民服务升级社保服务向基层下沉,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对更便捷、更高效社保服务的需求,现决定成立特克斯县社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长:刘跃江县委常委 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姜海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

员:耿亚超县社保局副局长

  县工商银行特克斯县支行 行长

王志敏县农业银行特克斯县支行 行长

马惠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党委书记、理事长

于晓明县邮政储蓄银行 行长

郑海平县社保局信息科负责人

热依扎县社保局征缴科负责人

范琳玲县社保局待遇科负责人

艾慧娥县社保局基金财务室负责人

县社保局稽核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保局局长姜海红、副局长耿亚超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工作职责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社保局将定期召集各科室及相关合作银行召开会议,分析研判“社银合作”工作开展推进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动态跟踪“社银合作”工作落实情况。全县各银行要依据自身银行在县的服务群体,区分城和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网点类型、数量。下一步各乡镇也将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积极推进“社银合作”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覆盖。

(二)加强问题导向。各家合作银行要对“社银合作”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社银合作”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逐项落实整改县社保局将每月调度“社银合作”次月5日前完成,对工作不力的合作银行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工作推进查看各家合作银行落实协议情况、业务经办流程是否规范等内容,并组织专人适时开展“社银合作”业务培训,把社保服务搬进银行,打造银行驿站,让更多参保人员体验到家门口就近办理社保卡领取、社保咨询打印等社保业务便利性,同时创新服务流程,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缩减服务时限,确保“社银合作”在4月底前全县范围全覆盖,通过州社保局考核验收并达标。

                                          特克斯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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