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大风天历来是我县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期,也是火灾预防工作的重点时期,各项工农业活动恢复生产,施工工地陆续开工,交叉作业频繁,特别是传统焚烧秸秆、杂草等违章用火行为未得到有效杜绝,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当前正值全国“两会”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工、学校集中开学等特殊时期,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而且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甚至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各乡镇、行业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责任,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坚决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各乡镇、行业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靠前指挥,科学谋划,强化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各乡镇、各单位要于3月10日前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伊犁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符合辖区实情的预防措施。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行业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逐级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成立消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其中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安全生产及业务工作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对本辖区、本行业区域性、普遍性火灾隐患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实施综合治理,限期整改消除,坚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三是对照《办法》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指导村委会、“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警务室、专职联防队及网格员、十户长、楼栋长等基层组织力量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做实消防安全末端管理;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必须”工作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业务工作内容,强化源头管控。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民宗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年内组织开展达标创建。公安机关督促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检查、宣传教育等职责,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各乡镇、行业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大风天气火灾高风险区域、单位的摸底排查,落实针对性的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要及时发布政府“禁火令”。各乡镇、行业部门、各单位对照《自治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政办发〔2017〕5号),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凡是平均风力6级以上及阵风在7级以上的天气,要及时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的范围和期限,督促引导各单位、农村社区和群众落实生产、生活中的火源、电源管控措施。其中,气象部门要落实好大风天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通过短信、微信、广播等媒体第一时间做好气象预警工作,融媒体中心要积极配合开展预警提示。二是要严格落实大风天“禁火”措施。大风天期间,各乡镇、行业部门、各单位要督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十户长、楼院长、“访汇聚”驻村工作队等综治维稳力量,以及专职联防队、民兵组织、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基层组织,对辖区耐火等级低且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三合一”场所、温室大棚基地和农牧场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巡查和督导检查,严禁焚烧、燃放爆竹等室外用火行为,停止火灾高风险区域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用电。对不放心的场所和区域实施现场值守、严管严控,确保安全,坚决杜绝“火烧连营”事故的发生。其中,县公安局要督促指导派出所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强对“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各项火灾预防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以及农业基地的安全检查,确保禁火限电措施落实到位,严禁焚烧秸秆、烧荒现象出现。县住建局要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动员各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对小区楼梯间、管道井、电动自行车开展“三清”活动,继续开展小区“打通生命”通道整治行动。县电力公司要加强供电设施、线路的安全检查维护,推动老旧线路升级改造。县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商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要按照行业特点,开展针对性检查。三是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针对大风天火灾特点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祭祀场所,棉花、木材、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露天堆场,加油站、油库等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和个人依法整改消除;对隐患问题严重又一时难以整改消除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各乡镇、行业部门、各单位要对大风天火灾频发的高风险区域,积极开展精准化、点对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一是要加强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县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发布大风天消防安全注意事项。要编制群众容易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通过广播、电视、户外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典型火灾案例、消防安全提示、大风天气象预警信息和“禁火令”,普及大风天用火用电常识、灭火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公众知晓率。二是要开展重点区域的精准宣传。在大风天来临前等重要时段,各乡镇要全面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和警务室民警、治安联防队员、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十户长”、网格员、“访惠聚”工作组人员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深入重点村镇、区域、单位和人员密集的街道、社区,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精准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活动,提醒教育群众严格落实大风天“禁火令”要求,切实将消防宣传触角延伸到每个社区、每个村、每一户、每个人。
各乡镇、行业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大风天气条件下火灾事故的规律特点,及时修订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3月3日前组织本单位开展一次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增强防范、应对和处置火灾事故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研究辖区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明确火灾发生后主要领导到场组织火灾扑救和相关救援力量调集工作事宜,确保辖区至少选定2至3辆洒水车作为24小时备勤车辆,辖区铲车及挖机作为联动力量。并依托综治中心、治安联防队员、村警务室民警等力量组建志愿消防队,开展一次农村火灾扑救拉动,加强消防经费保障投入力度,配备基本灭火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县供排水公司要将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维护管理纳入供水管网维护日常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巡查,对损坏、埋压无法使用的,要第一时间进行维修,确保满足灭火救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