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出台背景
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普及的基础和保障,是新兴的城市基础设施。2020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其中提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十三五”期间,我县电动汽车呈增长趋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缺乏规划引领,充电桩建设布点不均衡。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拉动全县新能源汽车消费,方便群众绿色出行,迫切需要出台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二、《规划》的出台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4〕35号)、《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伊犁州“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2021-2025)、城乡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公交场站规划及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三、《规划》的总体目标
加快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也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城市低碳发展的有效措施。特克斯县至2030年,预测机动车总数量约20469辆,新能源汽车数量约1019辆,将建成公交车充电站3座,出租车充电站10座,物流车充电站3座,环卫车充电站3座,单位充电点12个,城市公共站14座,公共充电散点7个。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本规划主要包含“十四五”期间特克斯县机动车数量预测、新能源车辆数量预测、充电设施分类建设需求及规划,充电设施发展目标等内容,并提出投资估算。
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加强配套电网接入服务,不断提高电网保障能力。研究制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充电服务能力、节能减排效益、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