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医疗保障局以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将医保基金安全作为事关医保制度高效运转、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落实监管职责,加大稽查力度,持续对全县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监管,现就7月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处理情况通告如下:
特克斯县乐普生药品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卡刷卡销售生活用品,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四十条,《伊犁州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给予该药店追回违规使用医保资金16325元,终止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处罚。同时,特克斯县医疗保障局在此提示:所有参保人员有义务、有责任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看病钱”“救命钱”的安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知识普及:第四章第40条: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第四章第41条: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特克斯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