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资金两个项目,由特克斯县医疗保障局实施3个,涉及资金6216.57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资金项目
1.实施地点:特克斯县
2.建设内容: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18.97万元。
3.补助标准:520元/人/年
4.资金来源及规模(其中:财政资金5018.97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
5.实施期限:2019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特克斯县医疗保障局,责任人:王瑞山
7.绩效目标:加大宣传城乡居民医政策的力度,力争全县各族参保群众应保尽保,确保建档立卡人员100%参保,建档立卡参保人员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度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解决,门诊住院就医能及时足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8.带贫减贫机制:依据伊犁州财社发[2018]1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稳定在95%以上,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落实;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缓解社会矛盾。
二、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资金项目
1.实施地点:特克斯县
2.建设内容: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02.6万元。
3.补助标准:建档立卡,低保人员缴费资助每人116元,特困人员缴费资助标准290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其中:财政资金602.6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
5.实施期限:2019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特克斯县医疗保障局,责任人:王瑞山
7.绩效目标:医疗救助资金首先资助困难群众参加社会医疗保障,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参加率达到100%。
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 达到95%,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已大于70%。
8.带贫减贫机制:依据伊犁州人社发[2019]7号,关于《伊犁州州直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制度整合,实现全体城乡居民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对贫困人口实行财政代缴保费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做到应保尽保;运行“一站式”医疗救助,已实现群众看病就医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救助。
三、2019年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资金项目
1.实施地点:特克斯县
2.建设内容:2019年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95万元。
3.补助标准:门诊每年救助500元,普通住院各级医疗机构70%,比例给予支付封顶线1.5万元,重大疾病按80%,比例给予支付封顶线2.5万元。未按规定履行转诊转院的报销比例下浮20%。
4.资金来源及规模(其中:财政资金595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
5.实施期限:2019年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特克斯县医疗保障局,责任人:王瑞山
7.绩效目标:医疗救助资金首先资助困难群众参加社会医疗保障,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参加率达到100%。
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率 达到95%,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已大于70%。
8.带贫减贫机制:依据伊犁州人社发[2019]7号,关于《伊犁州州直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制度整合,实现全体城乡居民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对贫困人口实行财政代缴保费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做到应保尽保;运行“一站式”医疗救助,已实现群众看病就医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救助。
监督电话:662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