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政办发〔2016〕23号
关于印发《特克斯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特克斯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特克斯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特克斯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作乡镇考核指标
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0日
为加快推进特克斯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步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进精准扶贫,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和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等文件精神及自治区、自治州商务等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绿色崛起、富民强县”发展思路,依托自治区级生态县、“特克斯苹果”、“特克斯山花蜜”等国家地理标识、国家绿色农业种植示范区及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坚持以完善县、乡、村、户网点建设为基础,以健全物流体系为重点,以完善通讯网络为支撑,以培育人才队伍为保障,以实现网络惠民为核心,建设完善集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探索“互联网+旅游+农产品+农村消费”的特克斯电商发展模式,带动全县农副产品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规划先行,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区域示范带动,建设分段实施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乡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村级网点等载体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推动第六产业发展,实现全域电商。
2.突出特色,健全体系。坚持产业为主,充分发挥生态、有机农副产品优势,进一步激发农村市场潜力。依据“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全面梳理、包装全县各类优势农副产品,全力打造“六张绿色名片”,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拳头”系列产品;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农村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及空闲办公阵地等现有资源,不断健全农村电商体系。
3.统筹兼顾,探索创新。结合中央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精准扶贫要求,积极探索推进群众就业、扶贫开发与电商发展相融合的工作思路,解决群众买难、卖难、脱贫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实现互联网惠民。
4.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坚持市场为基,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优化环境和出台农村电商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全县企业、专业合作社投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1.2016年,依托中小微企业园和农业生态示范园加工园区,打造2个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9个乡镇(场)电商运营中心和全县村级服务网点达到建设标准(乡级服务中心面积50平方米左右;村级服务点面积20平方米左右),投入运营;发展100家农村网商网店;
2.重点将城镇博斯坦特色旅游步行街、齐勒乌泽克镇苏阿苏村、阔步村民族特色畜产品、阔克铁热克乡莫因台贫困村、乔拉克铁热克镇阿克铁热克村林果、喀拉达拉镇琼库什台旅游村、喀甫萨朗旅游小镇、蒙古乡淘宝村等发展电商基础较好的区域实现WIFI全覆盖,完善硬件设施,强化技术服务,年末打造成为县域农村电商示范村镇;
3.选择2-3家物流服务企业,健全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完成1000名各类电商人才培训。完成2种以上农副产品原产地、国家地理标识、“三品一标”认证,完成3种以上农副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全县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10%,达到1亿元以上。
4.2017年,全面提升县域农村电商应用能力,推动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电子商务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社区)10个,培育1家州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1.5亿元,使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牧民群众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平台。
二、具体措施
(一)全力打造县级“一中心两园区”。强化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职能,重点做好全县电商创业者、企业、合作社培训孵化,确保培训群体掌握电商应用技能,实现电商创业,成为全县青年创业的孵化中心、创客中心。承担县、乡、村、户四级农村电商具体业务工作指导及培训。加强中小微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现有企业电商转型力度。积极引进符合全县产业规划企业、合作社入驻园区,提升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年内完成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建设任务,园区内企业、合作社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商信委;责任单位:供销社、农业生态示范园区管委会、招商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各乡镇(场))
(二)建立健全县、乡、村、户四级农村电商体系。依托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充分利用乡镇(场)、村办公阵地、社区服务站、惠民超市和农资经营网点等现有资源,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农村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通讯网络、电力等配套设施,完成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并投入运营,为农牧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物资代买、农副产品代卖、各类缴费、网上预订等便民服务,实现“生产生活用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全力推进电商入户,培育农村电商典型示范人才,带动本地电商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商信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供销社、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国网特克斯供电分公司、各乡镇(场))
(三)梳理规范特色农副产品、民族手工艺品供应名录。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规划,全面梳理、包装县域内各类农副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及旅游文化产品,培育完善县域特色产品数据库,丰富产品种类,规范产品价格,集中打造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拳头”产品,为全县网商提供网货供应。同时,聚集伊犁河谷及疆内优势特色产品,形成产品公共数据库,上传至商品分销平台进行全国网商供应销售。
制定完善农副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生产销售标准和产品品质检验体系。支持产品“三品一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识认证、原产地及商标品牌等资质的申报认证。引导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销售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特色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大户)、家庭作坊,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要求,生产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构建完善的农产品供应体系。加强网销产品质量监管,实行线上线下产品备案登记制度,加大对市场流通中伪劣产品的惩处力度,健全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杜绝产品质量隐患。(牵头单位:商信委;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农业局、农业生态示范园管委会、畜牧兽医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各乡镇(场))
(四)加快物流服务配套体系建设。重点扶持在服务质量、价格水平等方面综合评价较好的物流快递企业,通过乡镇村服务中心、增设物流服务网点和代办点,利用乡镇村班线车代运包裹等形式,形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打通物流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外销产品的物流配送服务,以丝路易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引领,鼓励扶持企业、合作社在疆内外建立特克斯生态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店,探索建立异地物流分仓配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按件给予补贴,降低全县农产品物流快递运输成本。(牵头单位:商信委;责任单位:交通局、运管局、邮政局、各乡镇(场))
(五)拓宽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推进全域电商发展。结合“智慧特克斯”、“网络特克斯”、“电商特克斯”等建设目标,在旅游文化产业、酒店餐饮服务业、便民生活以及工业产业等领域推行电商建设。引导、扶持全县企业、合作社建立网上经销平台,积极创建有特色的网上销售品牌,年内全县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5%以上,电子商务实现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电子商务产业促进企业、合作社效益明显增加。扩大电子商务在社会保障、医疗、旅游、交通、城市管理和综合服务中的应用范围,动员农牧民群众积极使用电商平台,实现水、电、气、话等在网上缴费,促进城乡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商信委;责任单位:供销社、旅游局、八卦景区管委会、文广局、卫生局、人社局、供排水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国网供电特克斯分公司、各乡镇(场))
(六)强化培训力度,着力打造农村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加强政策研究,对现有各类培训专项资金进行科学规划、有效整合,尽快培育一批本地电商师资队伍。依托县委党校、职业技术学校、农广校和人社培训机构,把农村电商培训作为重点,增设电子商务培训课程,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启蒙培训、引导培训、深化培训和创业培训,为电子商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重点扶持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大中专毕业生等具备电商创业条件的人员,通过专业电商培训,拓宽就业创收渠道。各乡镇(场)根据培训计划,按期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年内完成各类电子商务人才培训1000人,电商创业、就业人员达到300人以上。(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农业局、科技局、妇联、残联、扶贫、团委、供销社、各乡镇(场))
(七)加强宣传推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依托“世界自然遗产地-喀拉峻草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八卦城”、“天山文化旅游季”、“国际摄影节”等丰富多样的旅游资源和推介平台,在广播电视、公共信息网、特克斯零距离、特克斯公众电商群等平台开设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专栏,做好农村电商文件、法规、工作进度、示范企业、典型人物等宣传报道工作,年内完成州级以上农村电商宣传报道不少于20篇,国家级1篇以上。同时,召开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举办“青年创业大赛”、开展“最佳青年网店”、“最佳电商企业”等评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各界发展电商的意识。(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商信委、供销社、团委、妇联、残联、扶贫办、各乡镇(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信委,负责协调解决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协调发展推进机制,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各乡镇(场)成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和专项工作经费,按照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制定本乡镇电子商务发展方案,协调解决乡村两级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县直各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范围,协调帮助和引导本行业内企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定期做好统计和指导工作。县直各相关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合作社电子商务业务。
(二)加强政策扶持。出台《特克斯县农村电子商务扶持政策(试行)》,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财政局、人民银行、人社局、扶贫办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创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税务部门要根据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加强跟踪辅导,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改委、商信委、供销社、金融办等有关部门要围绕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对乡镇(场)、电子商务企业、合作社等在申报项目、争取扶持资金方面的帮助和指导,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三)强化监督落实。县委、政府将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提高考核分值。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落实,于每月25日前,向县农村电商领导小组办公室、绩效办报送农村电子商务运行推进情况,确保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