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公告公示(2021年3月)

来源: 日期:2021-03-16 13:03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附件1:
特克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公告表
序号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政策依据
(文件名称、文号)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发放方式
(现金/银行卡)
发放时限
(月、季、半年、年、次)
业务主管部门 政策
咨询电话
18 优抚对象补助 关于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0〕1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伊州财社【2020】120号); 在我县范围内伤残人员23人(含残疾军人12人、伤残人民警察4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人,在乡老复员军人1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6人、部分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09人。 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分十个等级,因战、因公、因病三种性质。因公一级年标准93910元,,因公五级年标准43100元,因公六级年标准36440元,因公七级年标准26200元,因公八级年标准16920元,因公九级年标准12330元,因公十级年标准922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年标准2644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年标准190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686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16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标准9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24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760元。部分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年标准540*服役年限+12420元计算,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按540*服役年限计算,自治区财政补助12420元。因死亡减少的人员,当月停发补助。 银行卡发放 按月 特克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999-6626284
备注:涉密信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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