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6月30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公告(2024年7月)
国家税务总局特克斯县税务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