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来源: 日期:2020-12-17 12:12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负责协调实施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章报备工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教育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工作。

(九)承办特克斯县委、特克斯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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