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49号。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法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
经过特克斯县人社局严格审核,现就特克斯县叁号通讯店,享受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229.72元的情况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拟返还单位有异议,请与特克斯县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孟婷婷联系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监督电话:0999-6621371
特克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