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主任:邓勋华,办公室电话:0999-6623266 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重大会议组织。承担机关文电(文秘)、督查、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接待、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行政后勤、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政风行风)、机关效能、精神文明和平安(综治)建设等工作。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场与信息化工作。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机关内部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副队长:王云昌,联系电话:0999-6623869,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承担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发展动态。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三)特克斯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1、农业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2、农作物和林木虫害、植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3、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及强制性检验;
4、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5、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6、完成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性标准拟定、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五)特克斯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人,张伟:联系电话0999-6623058
1、宣传贯彻好党在农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3、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财务与会计管理、农村审计工作;
4、组织对农村经济收入、农民收入的统计,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
5、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6、指导村(组)村务公开;
7、农产品成本核算;
8、农业生产经济效果评估;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之规定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10、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管理仲裁员和组织仲裁,及时做好调解、仲裁的文书及案卷的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充分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1、对农牧民负担及农牧民承担的劳务进行监督;
12、承办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特克斯县种子管理站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人:叶尔肯古丽
1、负责保证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种子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
2、负责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品种及种子质量管理;
3、负责组织农作物品种的试验、示范和审定工作;
4、负责种子检验的组织工作和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和指导;
5、审核颁发和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证》和《种子质量合格证》;
6、对从事种子选育、生产和经营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和指导;
7、对农户种子的生产和选留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
8、培训种子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9、开展信息服务,协调种子科研、生产、经营和推广等部门的工作;
10、会同农业执法大队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
11、完成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特克斯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人:王继胜,联系电话:0999-6621464
按照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县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接受上一级人工影响天气机构的业务指导以及同级农村工作主管机构、农业部门、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管理、监督。
(八)特克斯县菜篮子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人,袁兵。
1、研究拟定全县“菜篮子”经济中长期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实施;进行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工作;
2、贯彻、落实、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菜篮子”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制定全县“菜篮子”产品的发展方案,指导全县“菜篮子”工程菜、肉、奶、蛋、渔、果、蜂、食用菌等综合发展,引导全县农产品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4、依法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
5、引导全县“菜篮子”产品生产者发展无公害产品,监督、检查、检测、管理无公害产品的销售、储运、保鲜上市;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6、对全县的与“菜篮子”工程有关的涉外事务,对外经济技术交流进行监督和管理,实施与管理利用引资项目;
7、加强和完善“菜篮子”产品的卫生安全的认证和产品标识制度,依法进行项目审定和基地设计;
8、申报并监督管理实施设施农业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的技术质量标准;
9、对“菜篮子”生产者依法进行产前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产中业务、技术服务,产后市场、信息服务;负责全县“菜篮子”专业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的培训工作,提高农牧民的素质,增加农牧民收入;
10、依法进行统计数据数值的上报;
11、完成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本县畜禽品种改良技术及遗传资源保护;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负责畜牧科技的研究、推广、示范、技术服务;研究本县畜牧业产业化布局、申报、实施畜牧兽医项目;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兽医饲料质量监管及畜牧业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兽医医政、药政的监督,报检点、州县际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的监管,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的官方兽医派驻和监管。
一、内设机构(4个)
(一)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县委“三农”工作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事项,指导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督促检查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协调全具乡村产业发展,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办和农业农村局的日常事务,研究提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统筹推进有关城乡融合发展重大事项,督促检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统计、新闻宣传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农业受援工作;承担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的改革与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信访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
时务管理,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二)农牧业产业发展科。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拟定种植业、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养殖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农牧业机械化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指导动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以及肥料监督管理,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牵头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农机安全生产和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农机信息和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实施全县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项目和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工程有关工作;开展大宗农产品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提出政策建议,编制农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产品营销、品牌建设、农业展会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农业凭计管理工作,推动落实“菜篮子”工程,协调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建设,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等工作,监督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监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和大型工程机械安全监管,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负责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性合法性文件审核和农业行政许可工作,承担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全县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建议,指导农田建设工作,拟定农田建设规划和计划,提出全县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组织开展项目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制定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四)畜牧兽医管理科。拟定畜牧业发展规划,组织畜牧业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提出畜牧业生产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实施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种畜禽管理及良种推广利用、畜禽品种改良和区域布局规划、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负责权限内种畜禽生产经营等行政许可,承担奶业、畜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工作,监督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制度、标准和规范,指导畜禽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和体系建设规划、动物疫病防治政策和措施,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兽医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负责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追溯管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动物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负责兽药及兽医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兽医实验室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兽药、兽药残留的标准品、对照和生产用兽医微生物菌毒种、有关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承担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饲料行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负责畜禽屠宰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分析、信息发布及应急处置;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畜产品质量认证、地理标识登记及监备管理,指导畜禽屠宰、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