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来源: 日期:2023-04-14 13:04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第一条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厅、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克斯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伊党办字〔2019〕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克斯县民政局是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以下简称县民政局)。

第三条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特克斯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办法,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有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拟订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办法,指导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法规、政策。承担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监督责任。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规划、办法。指导加强和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调处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负责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报批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儿童保护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

(七)拟订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法规草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

(八)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办法。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九)完成特克斯县委、县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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