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主任:陈洁,办公室电话:0999-6623840。职责: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档案、机要、统计、调研、保密、安全保卫和机关后勤服务等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计划预算和决算、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财务监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使用及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档案整理和统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以及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组织研究旅游业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协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有关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承担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主题教育、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审报、离退休干部、机构编制、资格考试、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访惠聚”、脱贫攻坚、群众工作、信访,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2.公共服务科,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政策措施及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各类公共服务活动和基层群众性群众活动,指导“四馆一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智慧旅游,推动行业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负责拟订全县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物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导统筹文物以及博物馆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管理,承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初核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组织评审工作,培育和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生产性保护基地);负责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杂技、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负责文艺作品审读审核,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创新性发展,指导、协调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各类宣传片、宣传册、导游词等审读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和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少数民族体育、青少年体育事业和产业的发展,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队伍建设和体育赛事承办,指导特殊高危体育行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拟订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政策措施、制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无线数字覆盖,负责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动广播电视节目精品创作生产,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审查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指导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指导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和安装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核工作。
3.产业促进科,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宣传推广奖励消费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区域合作,组织整体形象宣传和重点区域、目的地、线路、产品和新业态的宣传推广工作,承担策划并组织实施大型节庆赛事及相关专题活动、市场营销活动,积极组织对外交流推广活动;负责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承担资源普查、规划、绿色开发和保护以及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业创建工作,指导审核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工作;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点)、S级滑雪场、星级农(牧)家乐等旅游企业的星级审核、申报及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康养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特色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指导培育和促进产业相关门类和产业的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产品科技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引导促进产业社会投资、招商引资工作和科研成果推广,组织协调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援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对旅游经济运行进行监测,对假日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进行行业监管,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指导监督行业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指导和应对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督查文物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推动文物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文物藏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与规范并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管理行业协会、俱乐部、旅行社、民宿、景区景点、特殊高危体育、导游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