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主任:买尔哈巴·阿布都拉,办公室电话:0999-6623627,职责:协助分管领导张小军抓好局办公室、“访惠聚”、群众工作、公共节能、爱国卫生、档案工作、机关日常管理等;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制度和工作计划;研究提出特克斯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特克斯县草原站,站长:李新鹏(草原工作站支部书记),办公室电话:0999-6623627,职责:负责全县草地动态监测,草地资源调查、规划、天然草地、人工草地建设、保护和改良,草原综合开发等,掌握全县草场面积,草地类型、等级、规划及牧草种类;全县草原的合理利用和改良;全县草业新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和应用;全县牧草种子管理;全县草业科技咨询,科技培训;草原虫鼠害预测、预报、防治工作;参与国家自治区在我县实施的草业开发草地建设和饲草料加工项目;负责人工草地天然草地的改良、保护退牧还草、退耕还草、牧区基础建设。
3.特克斯县草原监理所,负责人:张小军,办公室电话:0999-6623627,职责:负责监督实施《草原法》及其《实施办法》等草原法律、法规的具体工作,查处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登记单位和个人的草场使用情况,根据草场的利用现状和历史,依据法律法规发放草原使用证及临时草原使用证;对草场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和调整草原的载畜量,对超载过牧、过度利用草原,造成草原退化的,依法进行处理;参与草场有偿承包后的草场动态管理和承包合同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承包合同的效力和承包者的权益;调查处理或参与调查处理草场权属纠纷,保护畜牧业生产设施,以有重大影响的草场权属纠纷,向有关部门及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做好纠纷的处理;对草原风景区、国家建设征占用草原集体、个人占用草原与临时使用草原的管理;做好草原野生药用(经济)植物的管理,对草原药用(经济)植物采集、收购的活动进行管理;收取和管理有关草原管理方面的费用和罚款。
4.特克斯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负责人:覃建国,办公室电话:0999-6623627,职责:负责宣传、贯彻、监督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及有关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督查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森林病虫资源调查,对重要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进行研究;督导全县对检疫对象的封锁、扑灭工作;负责全县内的林木种苗、木材等林产品的产地、调运检疫,指导无检疫对象种苗繁殖基地建设。
5.特克斯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主任:陆彪,办公室电话:0999-6623627,职责:负责指导全县林业科学技术研究,组织拟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拟定全县园艺产业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大力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开展果农技能培训,指导实施林果业常规技术和实用技术,为果农找市场提供服务;承办林业科技公关项目、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评审鉴定、成果登记、奖励申报工作,指导全县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与应用;负责参与先进科学技术的交流工作和引进、培训、推广工作,指导基层林业机构的技术建设和管理;负责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管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林木良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培训林木种子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特克斯县林木种苗站,站长:陆彪,办公室电话:0999-6623627,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林木种子发展建设规划;负责全县林木种苗培育和经营;繁殖、推广优良树种,培育当地造林、绿化需要的优质壮苗;开展科学实验,实行科学育苗示范,为我县造林绿化提供优质壮苗。
7.特克斯县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站,站长:赵国华,办公室电话:0999-6625657,职责:负责研究制定适应公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统筹协调产业规划,牵头拟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区域内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实施全面管理;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等工作;负责湿地公园水文、气候、水质、湿地监测、科研技术引进、推广、传播、交流、宣传和科教等工作。
8.特克斯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仝林,办公室电话:0999-6623627,职责: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国土绿化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县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规划、绿化标准、管理办法;组织协调义务植树、部门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等工作;承办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义务植树活动和部门合作造林绿化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绿化先进集体、个人授奖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承办绿化委员会发文的审核、送签、校印、公文的分发、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特克斯县国有林管理总站,站长:任健,办公室电话:0999-6623627,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重点公益林认定办法》《重点公益林管护核查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公益林管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公益林认定、核查保护管理办法,对我县重点公益林进行保护管理工作,保护和恢复现有的林木资源;负责组织实施造林、更新、补植、封育等工作。逐年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有林地面积和资源郁闭度,改善国家重点公益林林区生态环境;组织开展调查逐年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对重点公益林采取积极保护措施并制定长期保护管理规划,积极申报有关公益林保护项目,争取国家扶助资金。
10.特克斯县资源林政管理办公室,主任:特列吾·沙尔山拜,办公室电话:0999-6623627,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负责对全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依法管理;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组织、负责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协调林业法治宣传工作;制定退耕还林规划,编制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11.特克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吐·巴特蒙克,办公室电话:0999-6628119,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并监督辖区内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负责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正常开展;严密监测全县范围内森林草原火险火情动态,按时发布森林草原火情、火灾预报信息,建立通讯网络;制定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措施和重大火灾的扑救方案;组织检查督导森林草原旅游景点的防火工作;负责防火灭火物资器材的发放配置工作,并组织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负责收集、整理、汇编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有关详细资料,统计汇总火情火灾数据,并建立火灾档案。
12.特克斯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主任:吴先术,办公室电话:0999-6623627,职责:负责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和监督、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和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县直辖区的狩猎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方面的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