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城乡低保分类分档救助实施方案

来源:特克斯县民政局 日期:2024-07-10 17:07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新救组办〔2023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373号)及州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伊犁州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伊州民字〔202310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构筑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化城乡低保管理方式,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和突出重点、区别一般的原则,结合特克斯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城乡低保分类分档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认定、管理等政策执行,以低保家庭经济收入核算为基础,按照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进行分类分档,与保障对象家庭困难程度相衔接,充分考虑低保家庭劳动力情况、病残困及刚性支出情况,对类别进行动态调整,确认救助档次。分档补助标准与年度社会救助资金量相统筹,通过精准摸底各类别家庭人员数量,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合理划分保障对象家庭类别和分档标准。加强家庭经济收入核算和精准认定,保障困难程度越深,类别标准越高,实现因困施策、因户施保、应保尽保。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纪律,确保低保分类分档工作在国家现行低保政策下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民规发〔20233号)文件精神和伊犁州民政局印发《伊犁州直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伊州民字〔202048号)文件精神,按照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结构、成员身体状况、致贫原因、收支核查状况等实际情况,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分类施保、分档救助,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城乡低保家庭精准分类定档,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城乡低保对象类型和救助档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和管理水平。

三、类别认定

根据《自治州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伊州党办发〔202121号)、《关于提高伊犁州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伊州民字〔2023100号)、《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方案》(新民发〔20244号),202471日起,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分档按调整后标准执行。按照城乡困难家庭人员结构、劳动能力、经济收入、刚性支出、致困原因等情况分档保障类型具体划分为三类(A类、B类、C类)三档,认定条件如下:

(一)A类保障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中的无任何收入的重病重残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度困难家庭。                                          

(二)B类保障对象

农村低保家庭月人均收入为100-250元的,城市低保人均月收入为100-300元的,家庭成员中有因年老、未成年、残疾、患重大疾病等导致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比较困难家庭

(三)C类保障对象

农村低保家庭月人均收入为250-507元的,城市低保人均月收入为300-678元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为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一般困难家庭

四、分档救助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分档发放标准,按照《关于提高伊犁州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伊州民字〔2023100号)执行。具体标准为

农村低保A档每月507/月;城市低保A档每月678/

农村低保B档每月407/月;城市低保B档每月578/

农村低保C档每月334/月;城市低保C档每月486/

五、取消四类人员补助

分档救助是对分类施保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实施分档救助后,不再重复计算四类人员(即取消重病、重残58//月;60岁以上老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35//月)补贴资金。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464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同时上报州民政局调整社会救助系统标准。各乡镇按照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举措和落实标准,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分档标准调整工作。

(二)调整确定类别档次(2024625日前)。各乡镇将摸排核定的城乡低保家庭按照最新分类调整,并按《乡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公示名单》做好公示。

(三)全面完成分类分档(2024628日前)。县民政局及时汇报自治州民政局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完成系统数据更新,于202471日起低保金按照新分档标准发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各乡镇将城乡低保调整分类分档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抓好抓实抓落地,集中精力和工作力量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和调整类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城乡低保分类分档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要切实加强低保家庭经济核算和类别调整工作纪律,对原有经济收入核算结果原则上不做太大调整,要有针对性的对困难程度深的家庭进行部分微调,根据类别动态调整标准进行调整类别的,必须说明原因、落实入户调查责任、明确责任人,防止在工作中优亲厚友、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将确定为ABC三类划分标准进行公开,低保对象类别认定结果要在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诉求,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城乡低保分类工作期间,县民政局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保障系统分类分档顺畅,加强对各乡镇入户核查、系统数据调整的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工作推不动或推进缓慢的乡镇加强督导,确保全面施行分档救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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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印发《特克斯县城乡低保分类分档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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