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月25日,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发布公告,根据公安部人口统计年报工作部署要求,新疆公安机关将于2024年12月1日0时至2024年12月10日24时暂停办理户籍业务(包括微信“新疆公安微警务”小程序中的户籍业务)。
2
11月25日,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消息,因配合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上线切换自治区住建厅“智慧住房”业务管理系统工作,该中心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将暂停办理,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含继承、析产等)、夫妻更名、法院强制过户等转移登记和在建工程抵押业务停办,其他不涉及房产交易业务正常办理。
暂停业务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至12月1日(星期日),12月2日业务恢复正常办理。请广大办事群众、企业结合自身需求,提前做好相关办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