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生态优化、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合理采伐利用森林资源,及时更新采伐迹地,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森林采伐更新要贯彻“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从严执行森林经营方案,严格实行限额采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构建“美丽特克斯”,创建“公园城镇,绿色生活·特克斯”。
为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特克斯县林业“放管服”改革,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林木采伐审批效能,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结合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与我县实际,特克斯县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林木采伐管理,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采伐限额分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森林资源情况、可采资源比例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林业项目安排及林木抵押等情况,科学合理对各乡镇(场)进行采伐林木限额指标分配,由乡镇、村(社区)收集整理相关采伐材料和实地核查并做好公示等工作,所属乡镇上会研究确定符合采伐条件的请示报告。各乡镇(场)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两项制度,防止出现滥伐林木、超限额采伐林木行为,守好林地红线,严禁非法破坏林地的行为,同时严格按照采伐证办理流程,对每一处林木采伐做到伐前、伐中、伐后全程监督。
根据《特克斯县林木采伐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特政规〔2021〕1号)精神,各乡镇(场)上报林木采伐更新请示报告,特克斯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采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符合采伐条件共60宗,总株数40457棵,总蓄积量9735.69立方米,面积1254.06亩,现将2023年度上半年各乡镇(场)林木采伐情况公示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