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特克斯县2026年“骐骥启新程、福满八卦城”元宵社火巡演活动》安全顺利举行,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空中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社火活动举办当日及集中展演时段2026年3月3日10:00至22:00。
二、管控区域
社火巡游路线、展演场地及周边半径1公里范围内空域具体范围:太极坛一环社火巡游路线、阔步街一环与二环转盘、博斯坦街一环与二环转盘、阿热勒街一环与二环转盘、霍斯库勒街一环与二环转盘、阔克阿尕什街一环与二环转盘、阿扎提街一环与二环转盘、古勒巴格街一环与二环转盘、阿克奇街一环与二环转盘、人员密集区域、党政机关、公安局、武装部、监所、加油(气)站、广场、公园等重点部位上空。
三、管控对象
无人机(含航拍、穿越机等)、航模、动力伞、三角翼、热气球、飞船、空飘气球、风筝、孔明灯、滑翔伞等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与空飘物。
四、管控措施
1.管控期间,在上述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飞行、施放“低慢小”航空器。
2.因应急救援、新闻直播、安保等特殊确需飞行的,除军用、警用无人机以外,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UOM平台),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起飞前必须向特克斯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报备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区域和高度飞行。
3.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巡查处置,对违规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依法采取拦截、迫降、扣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公众责任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如发现违规飞行行为的,可拨打110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联系人:治安管理大队,廖警官19990933911)
特克斯县公安局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