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衔接补助资金监管,规范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公开透明,提高脱贫群众参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县级衔接补助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现将特克斯县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二批)公告公示如下:
特克斯县计划实施项目8个,总投资3415万元(中央衔接资金1201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2214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3个,共计投入2067.49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3个,共计投入1290万元;易地搬迁后扶项目1个,共计投入23.36万元;项目管理费1个,投入34.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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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县纪委监委 监督电话:0999-6625111
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99-6622425
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999-6681516
附件:
伊犁州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和项目(第二批)
特克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