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我委成立监审小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于2024年9月对特克斯县中天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成本价进行测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特克斯县中天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成本测算。
二、成本测算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审办法》;
3.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
6.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价目录》;
7.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8.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明细台帐及原始凭证;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4.其他资料
略
1.合法性原则;2.相关性原则;3.权责发生制原则;4.分类核算的原则。
1.通知被审核单位按规定及时提交成本测算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资料提供完整,按规定转入具体的审核程序,形成成本监审报告。
略
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单位成本价格为86元/瓶(12.5公斤装)。
特克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