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专家开展《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鑫新建筑材料厂砖瓦用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等3个《复垦方案》的评审工作。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鑫新建筑材料厂砖瓦用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等3个《复垦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监督。
序号 |
矿山名称 |
方案名称 |
评审意见时间 |
方案编制单位 |
评审是否通过 |
1 |
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鑫新建筑材料厂砖瓦粘土矿 |
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鑫新建筑材料厂砖瓦用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 |
2024年8月12日 |
新疆天合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2 |
特克斯县和合建材砂石料矿 |
特克斯县和合建材砂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 |
2024年7月25日 |
新疆天合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3 |
特克斯县库克苏河下游西岸阶地建筑/道路用砂石矿 |
新疆特克斯县库克苏河下游西岸阶地建筑/道路用砂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 |
2024年7月25日 |
新疆天合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1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特克斯县自然资源局矿管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袁帅,1769999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