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特克斯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克斯县自然资源局
特克斯县统计局
2018年9月,特克斯县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分辨率优于1米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地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史3年,先后有48名次调查人员参与,汇集了53000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特克斯县(不含兵团行政区域面积)国土利用现状。现将特克斯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1.耕地面积为36827.65公顷(55.24万亩)。其中,水浇地24750.40公顷,占比67.206%;旱地公12077.25顷,占比32.794%。
2.园地面积为1811.46公顷(2.7万亩)。其中,果园1794.33公顷,占比99.054%;其他园地17.13公顷,占比0.946%。
3.林地面积为128029.72公顷(192.0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88677.05公顷,占比69.263%;灌木林地38113.57公顷,占比29.769%;其他林地1239.11公顷,占比0968%。
4.草地面积为449402.86公顷(674.10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36611.60公顷,占比97.154%;人工牧草地11816.13公顷,占比2.629%;其他草地975.14公顷,占比0.217%。
5.湿地面积为3088.33公顷(4.63万亩)。其中,沼泽草地247.89公顷,占比8.035%;内陆滩涂2840.19公顷,占比91.965%。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为5999.80公顷(8.10万亩)。其中,建制镇828.49公顷,占比13.804%;村庄4608.25公顷,占比76.807%;采矿用地393.31公顷,占比6.55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0.05公顷,占比2.834%。
7.交通运输用地2644.98公顷(3.97万亩)。其中,公路用地921.74公顷,占比34.849%;农村道路1722.61公顷,占比65.128%;港口码头用地0.63公顷,占比0.024%。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516.61公顷(44.2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427.49公顷,占比18.388%;湖泊水面255.81公顷,占比0.867%;水库水面5274.65公顷,占比17.870%;坑塘水面167.54公顷,占比0.568%;沟渠545.08公顷,占比1.874%;干渠159.82公顷,占比0.541%;水工建筑用地74.60公顷,占比0.253%;冰川及永久积雪17611.62公顷,占比59.667%。
9.其他用地81806.89公顷(122.71万亩)。其中设施农用地137.02公顷,占比0.167%;裸土地639.20公顷,占比0.781%;裸岩石砾地81021.09公顷,占比99.03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国国土利用现状,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错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