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特克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9月22日向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伊犁州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阔布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特发改〔2022〕214号)和《关于伊犁州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阔布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特发改〔2022〕215号)两个文件,因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人民政府对以上两个项目前期估算不足,造成原批复里的总投资额及建设规模和内容发生较大变更,该单位提出申请后,经特克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对《关于伊犁州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阔布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特发改〔2022〕214号)和《关于伊犁州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阔布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特发改〔2022〕215号)文件予以作废,本通知自2022年9月27日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