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公开透明,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扶〔2021〕12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4622万元。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规定,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相关工作安排,围绕本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建设标准,根据项目投向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其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11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92万元、以工代赈任务813万元纳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有力提高了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精准度。
此次报备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共计20个,总资金462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13个,项目总投资311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个,总投资692万元;以工代赈项目6个,总投资813万元。主要投向原贫困村和较少民族村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方面,计划扶持贫困户2407户。
详情见附件
附件:特克斯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
监督单位:县纪委监委 监督电话:0999-6625111
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99-6622425
县扶贫办: 监督电话:0999-6681516
特克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