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衔接补助资金监管,规范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公开透明,提高脱贫群众参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县级衔接补助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现将特克斯县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第一批)公告公示如下: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伊州财农[2024]5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伊州财农[2024]29号)文件,下达我县衔接资金共计15849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617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523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5个,共计投入9071.48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2个,共计投入637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共计投入300万元;项目管理费1个,投入106万元;其他类项目1个,投入1.52万元。主要投向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计划扶持脱贫人口7106人。
详情见附件
监督单位:县纪委监委 监督电话:0999-6625111
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99-6622425
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999-6681516
附件:
伊犁州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和项目统计表(特克斯县)
特克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