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人民政府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法[2023]52号)等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特克斯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建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特克斯县自然资源局为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为联合部门,成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小组。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执法合力。自然资源局做好检查矿山企业是否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范围、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情况工作;应急管理局做好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工作;生态环境局做好查矿山企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落实情况;市监局对矿山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对应当进行查处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工作;农业农村局检查大型工程机械的行驶证、操作证、年审检查工作。
(二)联合检查准备充分。自然资源局根据安委办要求,每周向安委办报送关于特克斯县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监管领域检查计划,同时自然资源局选派执法人员对矿产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该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三)创新执法工作模式,提升监管效能。采用“检查+服务+宣教”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仅注重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行为,还针对矿山企业存在的问题,提供专业的整改建议和技术指导服务。同时,开展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矿山企业和劳动者的安全防范及法律意识。例如,结合往年越界、无证开采案例,宣传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矿法,解读新矿法变化内容及亮点。
二、工作成果
(一)问题排查与整改。共检查10家矿山企业,发现各类问题7条。矿山企业存在恢复治理区域覆草率不高,洒水力度不够。矿区内存在堆放的废弃设备、开采废渣等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整改率达到100%。针对矿山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检查组现场指导企业做好标识牌、界桩等长期维护工作,对企业运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和指导。
(二)宣传教育成效。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根据本单位职责向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升了企业的安全意识,政策知晓率和实操能力,压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矿产资源开发安全形势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存在问题
(一)主动性不够。企业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检查组提出一处问题才解决一处问题,举一反三能力还不够。
(二)环境要求低。矿区内存在堆放的废弃设备、开采废渣等现象,对矿区环保治理要求过低,扬尘现象比较普遍。
(三)基层执法保障有待加强。联合执法涉及领域广、技术要求高,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设备配置难以完全匹配工作需求,偏远区域监管覆盖时效性不足。
四、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加强执法力度,巩固执法成果。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对已整改的企业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完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矿山企业环境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监管工作高效开展。
(三)提升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线上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水平。
特克斯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