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通知,落地实施对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免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的优待政策。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截图
通知称,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全国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凭本人身份证件和纸质获奖证书或者“全国电子献血证”获奖电子证书(可通过“全国电子献血证”微信公众号查询),证明公民身份信息和获奖信息一致后,可在全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这一优待政策。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截图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压实公立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完善院内挂号诊疗流程,做好窗口服务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平稳有序贯彻对无偿献血者的激励奖励就诊优待政策。通知明确,鼓励全区社会办医院积极参照公立医院做法落实优待政策,更好激发全区各族群众积极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2023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鼓励各地推进“三免”政策,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献血者可按照当地政策享受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据媒体报道,目前,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内蒙古、四川等地均已开展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就诊免门诊费等优待政策。